“钱有了,家没了!”北京,一女子瞒着在家全职的丈夫,给患癌母亲转账122万。事后被丈夫发现,认为女子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女子不认同,自己因为做生意多次向母亲借钱,给母亲转账是为了还账。双方闹上法庭,法院这么判了!   2025年3月31日,这起案件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北京这位女子高女士,自己开着美容院,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丈夫杨先生则在家全职照顾家庭和孩子,管着家里的日常开销,典型的“女主外、男主内”模式。   本来日子过得也算安稳,直到高女士的母亲查出癌症,需要大笔治疗费。   高女士没跟丈夫商量,悄悄给母亲转了122万。   丈夫发现后,一下子就炸了,觉得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不打招呼就转走这么大一笔,明显没把他当回事,直接把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半,也就是61万。   在丈夫看来,结婚后不管谁挣的钱,都是俩人共有的,动这么大笔钱,怎么也得商量着来。   自己在家管着家,对家里的财务状况本该有知情权,妻子一声不吭就转走122万,不仅侵犯了他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置权,更是没尊重他这个家里人的存在,心里的委屈和愤怒可想而知。   可高女士觉得自己没做错,她当初开美容院,启动资金是母亲拿出来的30多万积蓄,这些年母亲一直默默支持她,现在母亲病重,她拿钱给母亲治病,既是还债也是尽孝,是天经地义的事。   她觉得自己是家里的经济支柱,挣的钱想给谁花就给谁花,尤其还是用来报答母亲的恩情,没必要事事跟丈夫报备。   其实这事儿的根子,可能就出在他们“女主外、男主内”的分工上。   高女士作为挣钱的一方,可能觉得自己对钱有更大的话语权,没意识到丈夫虽然不直接挣钱,但打理家庭也是在为这个家付出,对家里的财产同样有份。   而丈夫在管家里财务的过程中,可能把这种知情权和参与感看得特别重,妻子绕过他处理大额资金,让他觉得自己的付出和角色被否定了。   法庭最后判高女士给丈夫35万,没按丈夫要求的61万来判,是因为法院认可了高女士母亲当初确实给过30多万支持她创业,这笔转账有还债和尽孝的成分,不能算恶意转移财产。   但又判她得返还一部分,是因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她没跟丈夫商量就转走大额共同财产,确实违反了婚姻法里夫妻平等处置财产的规定,侵犯了丈夫的合法权益。   判决下来,钱的事儿有了结果,可这个家基本也就散了。   高女士说不后悔救母亲,换一次还会这么做。   丈夫却觉得妻子太自我,俩人心里的疙瘩解不开了,说到底,这事儿就是因为少了沟通和尊重,钱的问题好解决,可信任没了,家也就难维系了。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