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7月23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4〕95号)显示,因1.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流入资本市场;2.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用于购买理财;3.以贷收费;4.质价不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罚款合计340万元。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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