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8月5日,广东证监局发文称,经查,晋建私募基金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建私募”)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期间,存在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从事不符合规定的明股实债业务;向投资者提供的信息披露文件不准确;在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中注明得分情况与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产品风险评级之间的匹配关系,未取得部分投资者资产证明文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存在不足等违规行为。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多项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晋建私募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其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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