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燕公子

一夜醒来,凤凰传奇曾毅的名字全网刷屏,朋友圈都在喊他塌房了。

吓我一跳,这阵仗如此浩荡,我寻思难道曾毅也去染指救灾款、倒卖活人器官,甚至操纵高考升学了?赶紧点开一看,噢,原来是因为一块表。

这块表怎么说呢,比较抽象和艺术……正所谓心若坦荡,不以外物所扰,我就不打码了,直接贴出来,以供大家评议。

没错,这块表就是曾毅的。前两天,曾毅在演唱会之前彩排时,把这块表戴上了,然后又被眼尖的人被拍下来,传到网上,这才引发了轩然大波。

舆论极为撕裂,有人怒斥“下流猥琐”,有人辩称“艺术表达”,有人痛心疾首:“凤凰传奇唱《荷塘月色》的清新呢?没想到曾毅竟然是这样的人!”

粉丝后援会吓得秒删照片,又被认定“此地无银三百两”。就此,一场关于“手表是否涉黄”的全民大审判,轰轰烈烈地上演了。

估计曾毅也没想到,一只表竟然掀起如此滔天声浪,于是赶紧公开回应了一下:“手表是朋友送的,我以为是块劳力士。让大家见笑了!

管他真有假有,首先来一招“无中生友”。可能是感觉不诚恳,部分网友开喷的更厉害了:“能像出这么烂的公关的人不多了!”“你当网友是弱智儿童吗?”

有记者看热闹不嫌事大,专门跑到劳力士一线下门店,将曾毅所戴手表图片给店员辨别,吓得店员连连否认是自家产品。

舆情迅速升温,甚至逼近了法律红线, 网上开始出现一个问题:“曾毅佩戴这种手表,是否涉嫌传播淫秽物品?”

这里咱顺便普个法哈,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注意这几个字——“以牟利为目的”,很显然曾毅不符合,也有律师解释了,“抽象图案难定淫秽,曾毅无传播意图,更谈不上犯罪。”

客观来看,比起真正危害社会的蛀虫,这块手表引发的滔天巨浪,更像是舆论场的过度反应。咱也没必要动辄就呼吁刑具加身,属实有点恐怖。

关于“伤风败俗”的焦虑,有这么一个真实故事。1979年,北京首都机场壁画《泼水节——生命的赞歌》因出现傣族女性裸体引发争议。

很好理解,在那个“谈性色变”的年代,即使画人体模特,都还要偷摸地进行,更别说公开画裸体壁画了。

舆论非常激愤,还有人要求公安部门以“流氓罪”将画家袁运生送到秦城监狱,更有甚者讲:“是要一个傣族,还是要一个画家袁运生?”

然而,有一位香港商人,却将此视为开放的晴雨表,他说,每次到北京,第一件事先看画还在不在,画就在安心,如果画撤了,就撤资!

这幅简单的画作传达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为来自港澳、海外的投资者,以及外商,带来了踏实感。

再看当代景观:央视“大裤衩”矗立CBD核心区,济南“泉城之根”直指云霄,广西新媒体中心以其造型频受关注——如果这些具象化的巨型地标都允许存在,个人佩戴物品是不是也无伤大雅呢?

看看热搜,实感悲哀。我们热衷于在明星的袖口里掘地三尺,却对真正的脓疮视而不见。东邪董,西毒那,南帝黄,北丐蒋……哪一个不比一块表事儿大?

但我更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这种虚假的“集体狂欢”,更可能是流量干预话题运作的结果。

几年前,李诞说过一个脱口秀金句:“玲花姐,是我们内蒙人的骄傲。曾毅,是我们内蒙人养育了你。” 如今内蒙天龙人有难,于是找曾毅出来索要回报了。

看到一个网友的留言,很通透,借用过来做陈案结词——

“行了,朕已阅,曾毅退下吧,宣那小姐上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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