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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好消息,这部综合性地方法规9月1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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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在部队服役的贡献和服役年限专业特长等因素,通过“赋分选岗+考核考试”实现精准匹配退役军士和义务兵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可通过“赋分选岗”进入国企和事业单位,法规的细则对退役军人越来越规范。山东作为兵员大省,现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370余万人。这部法规的推行更加规范操作流程,让退役军人生活在“阳光之下”,保证每名退役军人都能享受到本该享受的福利。这部法规的推行是十分有必要的,可以着重解决退役军人存在的现实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退役军人工作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需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解决和固化经验做法。
第一条、明确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本条例,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尊重每名退役军人。本条例适用于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第十五条对由政府安排工作的人,提出明确的要求,在国家制定的法规基础上,更加细化转业军官的安置办法。结合服役期间的贡献和年限,档案分+考试分两者结合的办法根据分数高低进行排名,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对转业的军士和义务兵,可以安排到相应的管理岗和技术岗。
条例涵盖退役军人、住房、医疗养老、文旅等12类民生领域。健全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鼓励广大现役军人在部队多做贡献。在部队多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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