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 黄雨馨

轰动一时的小官巨贪马超群2014年2月被查,2019年5月出庭受审,2024年12月七罪并罚被判处死缓

“亿元水官”马超群一审被判死缓

资料图:马超群。图:央视新闻

【财新网】十年前被查的北戴河水官马超群,终于有了初步审判结果。秦皇岛市中级法院近期认定,其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折合共计人民币1.09亿元,另有7430.48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非法持有枪支4支,还构成故意伤害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七罪并罚判处死缓。

2014年,时任秦皇岛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家中搜出现金上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的新闻引爆舆论。作为小官巨贪的典型之一,马超群在2015年的全国“两会”上被多次点名。事实上,马超群被扣押现金人民币约1.15亿元,美元约68.65万元,黄金约37.6公斤,房产50处。马家人转移财产时用了40多个箱子和七八个双肩包。

马超群被查与一起索贿案相关,索贿对象是北京国华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国华置业”)。法院认定,2010年、2012年国华置业在北戴河开发喜来登酒店项目时,马超群向该公司两次索要过价值约33万元的建筑材料。

相关材料显示,2014年2月初,秦皇岛市检察院反贪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马超群向国华置业索要建筑材料。经过初步调查发现,马超群涉嫌受贿犯罪。2014年2月12日,北戴河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同日,在公安机关协助下马超群被抓获归案。

据新华社的报道,一家大企业在秦皇岛市建设一座高级酒店,马超群伸手向酒店要钱,被索贿的酒店无奈只得“从命”;但马超群收钱后嫌少,第二次又向酒店索贿数百万元,其索贿过程被录音。录音资料随后被举报到有关部门,导致其案发落马,多年来的贪腐敛财黑幕也被揭开。

2019年5月27日至29日,秦皇岛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马超群案,此时距他被抓已经过去五年多。

又过了五年多,2024年12月19日,马超群案一审宣判。判决书显示,因案情重大、复杂,本案依法延长审理期限。

秦皇岛中院认定马超群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为,马超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以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个人决定将本单位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马超群及其家庭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4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均应依法惩处,并实行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法院表示,马超群受贿金额8000余万元,其中索贿33起,金额达3000余万元,依法应从重处罚。马超群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本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对其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马超群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庭审中全部予以否认,应依法惩处。综上,根据马超群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之规定,经秦皇岛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如上判决。

财新了解到,马超群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回溯他在北戴河的发迹史,既有贪腐官员普遍的共性,又有当地的特殊色彩。

马超群其人

2014年2月12日晚,马超群被抓后,其家人兵分两路开始转移财产。

马超群母亲张桂英曾在2014年11月13日向财新介绍转移财产的场景。当年2月12日晚9点多,当地公安和检察院共出动200多人,在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将马超群控制。在被抓时给张桂英的电话中,马超群说:“妈呀,我让公安局抓了,你赶快找重群吧。”随后,刚得到消息的弟弟马重群也被上门的办案人员带走。

两个儿子接连出事,张桂英因害怕被抄家,决定连夜转移财产。她找来亲属,将现金、金条等财物共40余箱,从位于秦皇岛市开发区的家中运至另一住所。

马超群的妹妹们一路,带着自己的孩子等家人,将其母亲家的财产转移。马超群的妹妹马青茹供述,2014年2月12日至13日,她到其母张桂英家,提醒其母,听父亲生前说过家里有不少现金,想把这些东西都转移走,免得被司法机关查封。之后,其找来几个纸箱和书包把现金进行分装。马青茹外甥女说,大概运了40多个箱子和七八个双肩包。

马超群的妻、儿一路,将马超群母亲及自己家的财产转移到姐姐及母亲家。马超群妻子张丽焕供述,其和儿子从张桂英家搬了一个铁皮柜放到了姐姐家。此后,她又将家里大量现金收拾到了两个包里和两个装内衣的扁纸盒里了,还将马超群拿回家的两把刀装到了一个纸袋里,然后交给姐姐保管。

2014年2月15日,北戴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到张桂英家,带走了余下的财物。

财新获悉,马超群被抓后,其妻、儿,弟弟马重群、妹妹马青茹及母亲张桂英均被抓且被提起公诉。马重群因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获刑13年。

马超群现年57岁(1967年8月生),秦皇岛抚宁区人。据其家人介绍,其父马秉忠学医出身,先后在迁安医院、山海关医院等单位工作多年,后来在毛巾厂工作过,是远近闻名的中医,还常到北京出诊。马超群自技工学校毕业后进入秦皇岛自来水公司,从行政处普通科员做到科长。1997年,30岁的马超群调入北戴河区,任秦皇岛市自来水总公司北戴河分公司经理,兼任秦皇岛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0年12月,北戴河分公司独立为北戴河供水总公司,马超群任总经理。2012年,马超群被提拔为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成为副处级干部,此时仍兼任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家人称,实际上马超群一天也没去城管局上过班。2014年2月18日,马超群被免去北戴河供水总公司经理、党委书记职务;5月22日被免去副调研员职务。

从履历来看,马超群在北戴河供水系统担任了17年的一把手。他的家属也有数人在当地供水系统工作。马超群的弟弟马重群、前弟媳孟秋红都是自来水系统的员工。马超群任秦皇岛自来水总公司北戴河公司经理时,马重群任山海关开发区自来水公司经理。

北戴河聚集了全国各类机构大大小小的疗养院和干休所,仅中央各部委和企业的疗养院就有100多家。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北戴河供水总公司负责北戴河区、南戴河旅游度假区、北戴河新区的日常用水。因为北戴河的特殊地理位置,该公司还担负着暑期中央领导、中外游客的安全供水工作,其前身连续十几年被评为“暑期工作先进单位”。据当地知情人士称,马超群曾因接待工作获得相关人士好评,获得了“大人物”照应,这也成为助长其“飞扬拨扈”的资本。

身高1米62左右的马超群人称“马矬子”,在当地人眼中,马超群霸道、抠门,并有涉黑的背景。连马母张桂英也承认,“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脾气不太好。”

在中专读书期间,马超群就好勇斗狠,其左脸上有一道长达7公分的疤痕,就是当时打架留下的。到自来水系统工作后,马超群脾气依旧火爆。判决书显示,2012年3月1日13时许,马超群在本单位院内殴打职工刘一,致其鼻骨骨折。经鉴定,刘一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这一情节被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据被害人刘一讲,2012年3月一天中午,马超群因他没在食堂值班,要扣他三个月奖金,他向马超群求情。马超群用手薅住他头发往下拽,用膝盖使劲顶其鼻梁骨处,鼻子流血。其他职工将他送往医院并出了医药费,有人拿了2000元钱和补品到医院看望,马超群没有赔偿。

另有知情人士称,马超群曾雇佣了一些社会闲杂人员。在滨海一带的管委会小楼二楼里,就曾养了多名小混混。

马超群曾让下属开挖掘机扒邻居房子。2012年11月的一天,马超群指使本单位职工安峰,由安峰指派一名司机驾驶挖掘机将马超群邻居位于北戴河联峰北路9号5栋别墅部分楼体毁坏。经鉴定,该楼损失价值人民币4.42万元。法院据此认定,马超群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索贿、收钱6393万余元

秦皇岛中院审理查明,马超群于1998年至2014年2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其单位工程承包、材料采购、职工招录及为用水单位办理接水业务过程中,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006.4万元,为商人李广也等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5016.66万元,共计人民币8023.06万元。

其中,马超群利用职权非法收受他人现金、黄金、手机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393.15万元。这部分包括22起犯罪事实。

商人李广也给马超群“进贡”最多。据一审判决书,2005年至2014年,马超群为秦皇岛炎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七家单位承包本单位水质监测等工程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本单位职工多次收受上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李广也给予的现金1959万元、价值人民币682.2万元的金条20.9千克、价值人民币近万元的黄金吊坠一个,共计折合人民币2642.19万元。

李广也的证言说,马超群对工程发包事项具有决定权。自2005年始,经马超群同意,其先后以多家公司的名义在北戴河自来水总公司承包工程,每次在签订合同前,马超群都会向其索要金额不等的现金,其为了能够长期承包工程,每次都答应马的要求,答应后才能办理相关工程手续。工程款到账后,其就按照马事先所提要求提取相应现金,或购买金条等物,单独交予马超群。2005年至2010年底,马超群按工程款的多少索要不等的现金。2010年底后至案发,基本按工程款的50%索要,其间还多次让其购买金条。以上共送给马超群现金、黄金、黄金吊坠合计折合2445.29万元。此外,从2011年3月份其承包视频监控系统增加点位工程开始,其按工程款的5%通过北戴河自来水总公司职工给予马超群好处合计人民币196.9万元。

北戴河自来水总公司工作人员的证言说,水质监测、监控系统等工程都是李广也名下公司承包,这些工程大部分不经班子会研究,少数召开班子会也仅是通知要做什么工程,都是由马超群直接决定交给李广也的公司来做,相关部门或人员再履行具体承包手续,需要其签字的,其就在相关手续上签字。有的工程按规定需走招投标程序,最后也都是李广也的公司中标。后按约定先付预付款,完工后按决算审计结果付尾款。

向马超群“进贡”最少的商人被索贿7次,总计送了10万元。判决书载明,2001年至2008年,马超群在本单位向秦皇岛市海港区宏基五金电器经销部、雷发五金电器经销部支付材料款过程中,指使本单位职工李永向上述单位实际经营人郑雷明多次索要人民币共计10万元。

李永的证言称,他1999年左右到北戴河自来水总公司物资经销处工作,负责给供货商结算货款,所有付款都需经马超群同意。2004年3月起其给供货商郑雷明结算货款时,对五六万元以上的大额付款,付款前马超群都让其向郑雷明索要现金,否则不给结账。郑雷明为了顺利结账,同意给钱,之后马才给签字、付款。经其手总计向郑雷明要过7次钱,合计10万元,收到的钱其全部单独交予马超群。

不管项目大小,以付款为条件,向供应商或工程承包方索贿是马超群的惯常做法。马超群有时候甚至按照应付款金额的10%向上取整数索要现金,否则不给结账。许多商人不得不为结账送钱。

办理接水业务,马超群也不放过捞钱的机会。多名房地产开发商说,办理接水业务中,马超群通常抬高接水费再索贿,否则就不接水或给前期项目断水。

比如,2011年,马超群在秦皇岛市立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巢公寓项目办理接水工程业务中,向该公司副经理姬向午索要人民币 150万元、美金20万元。

姬向午证言说,2009年其任职的公司开发海巢公寓项目,约定2010年底交房。后因行政区划变动,该项目接水工程划归北戴河供水总公司负责。2011年初其通过人找到马超群申请接水,多次沟通后马超群提出480万元的工程报价,照顾也要交460万元,除非给他300万元现金。一开始姬向午想给马超群房子,马未同意,后因公司面临违约需支付巨额违约金,经领导层研究后被迫答应马超群的要求。2011年6月,姬向午和工作人员支取300万元现金分装两袋。他将一袋钱装到马超群的车上,马提出让其将另一袋换成美元。次日,姬向午到银行门口通过一个黑市换美元的人换了20万美元,用皮筋1万美元一把扎好,共20把,后单独交予马超群。过了几天,马超群就安排人把水接上了。

作为自来水公司一把手,马超群手握职工录用大权。判决书记载,2012年至2013年,马超群在职工招录过程中,接受请托,为37人进入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工作提供帮助,一共收了688万元,每人收取8万元至30万元不等。

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工作人员的证言说,2012年及2013年共招录42人,全部都由马超群决定,未经班子会研究。招工表都在马超群手里,他直接发给被招录人员。

索要房屋、无偿装修

马超群喜欢房子。一审判决认定,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接水业务过程中,索要房屋或要求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屋共14套,并超标准索要拆迁补偿款和补偿面积折合196.38万元,此项价值共计1070.96万元。在办理接水、用水业务及工程承包过程中,马超群索取他人建筑材料等财物,或要求他人为其无偿建造和装修房屋,此项共计价值558.95万元。

当了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约一年,31岁的马超群便用手中的权力,首次索要房子。判决书显示,1998年,马超群在赵庆国开发的育花一区16号楼项目办理接水工程业务中,向赵庆国索要育花一区房屋一套,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4.7万元。

赵庆国称,1998年左右,他开发了育花一区16号楼,找马超群联系接水业务时,马提出购买一套住宅,他将房屋钥匙交给马后,马却迟迟不付房款。后来,马还让他将房屋进行装修。到2003年时,马超群让他给这套房开具16万元的收据,但房款仍未交付。

四年后,马超群索要了第二套房产,一开始要的是公寓,后来换成别墅。判决书显示,2002年,马超群在办理北岭三区渤海公寓楼项目接水业务过程中,向开发商秦皇岛市北戴河渤海实业总公司总经理王敬怡索要别墅一套,经鉴定价值38.7万元。

王敬怡说,2000年其公司开发北岭三区住宅找马超群办理接水过程中,马超群提出在小区内送给他一套房子。2001年,马超群得知其公司在联峰北路有两套别墅,又向其提出不要小区内的房子了,要用以前给他的房子置换一套别墅。其考虑公司搞建筑经常涉及接水、用水问题,怕马超群以后卡其公司,就答应了。之后,马也未将小区内的房子交还公司,房子还在马名下。

一而再,再而三,马超群曾向一家开发商索要三套房子。判决书记载,2005年至2006年间,马超群在秦皇岛兴龙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办理御墅龙湾项目接水业务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田纯刚的交涉,低价购买了三套房屋,金额低于市场价151.36万元。

田纯刚证言称,2005年底开发御墅龙湾项目时申请接水,包括临时用水和正式接水,临时接水交了3万元左右的工程费。2006年3月,一名中间人对其说马超群要在其开发的专家公寓买套房子,其答应了,但马超群没有交够房款。时间不长,中间人说马超群还要再买一套,其提出第一套房子还没交清房款,中间人提醒其以后接水还得找他,其也答应了,这套也没交够房款。后来马超群就直接找其说要给妹妹再买一套,考虑项目接水的事,其无奈又答应了。三套房马超群都没有交够房款,给马超群房屋钥匙,主要考虑项目以后接水都需要他同意,所以才给的。

马超群不但要房子,还索取建筑材料,要求他人为其无偿建造、装修房子。

法院认定,2004年马超群在中房集团渤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北戴河林海物业公司办理林海度假村供水管线改造业务过程中,向该公司总经理宋育秋索要林海度假村内土地一块,并要求秦皇岛顺德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新东在该土地上为其建造房屋。经估价,该土地使用权价值39.32万元;经鉴定,建造房屋的费用5.28元,两项共计44万余元。

宋育秋称,因林海度假村供水管道老化,收水费困难,还有跑冒滴漏问题,物业公司求助北戴河自来水公司接收供水管线的改造维修。在此期间,马超群向其索要一块土地用于建房,其同意从林海度假村的划拨土地中给他一块,但从未收过该地块的任何款项。

公司工作人员证言称,其后为证明公司给的绿地归马超群所有,马超群拿来两个拟好的协议及契约立字,让其签字、盖章,一份以北戴河自来水公司与林海物业公司达成的协议,显示由自来水公司接收度假村的供水管网维修等;一份由渤海房地产公司与林海物业公司及张桂英三方签订,显示地给了张桂英。实际其公司未收到该地块的任何款项,听说马超群后来办了房产手续。

拿到地后,马超群要求商人刘新东为其在林海度假村内建造房屋。刘新东称,马超群让其在林海度假村内一块空置的草地上给他盖了 10间平房、车库、餐厅等,前后20多天,马超群提供建筑材料,人工费等其他费用都由其负责。

马超群不但要求刘新东为其盖房子,还要求给他装修。据判决书,2004年至2013年,马超群要求刘新东出资,为其装修北戴河的房屋4套。经鉴定,装修房屋费用共计价值38.4万元。

刘新东说,这些年其为马超群装修过多处房屋,自己掌握总计花费260万余元。免费给马装修的原因,一为了能在北戴河自来水公司继续承揽工程,二为了马顺利给他结账。其中一处房子二层有200多平方米,安防弹玻璃窗、装硬楠木楼梯。

使得马超群案发的国华置业也出现在判决中,该公司被马超群两次索要建筑材料,价值33万余元。

法院认定,马超群向辖区内多家用水单位索要建筑材料,2010年,向国华置业秦皇岛分公司副总监王洪茂索要建筑材料价值32.84万元;2012年,向国华置业秦皇岛分公司项目总监赵枫索要建筑材料价值0.48万元。

王洪茂称,其公司开发喜来登酒店项目,承建商为中建五局,项目用水归北戴河自来水公司管理。2011年三四月份,马超群安排人向其索要建筑材料用于建房,考虑工地用水问题,其答应了,还和赵枫到盖房现场看过,之后让赵枫安排项目承建方中建五局给他们送的材料,中建五局统计材料款后制作《关于确认业主相关费用的函》,让其和赵枫签字确认,主要就是给了砖、水泥、钢筋、沙子、混凝土等材料。

贪污、挪用2907万余元

向外索贿收钱,对内马超群也想方设法捞钱。一审判决称,马超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使他人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收入不入账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407.02万元。

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家属称,马超群抠门且爱占小便宜,变着法的克扣员工的工资和奖金,“找点毛病就要扣钱”,但他本人极少“露富”甚至“抠门”,“吃饭都舍不得点菜”。马家人曾说马超群对职工和家属很关心,据一位家属称,马超群在工作上没出过大问题,但为人“太坏了”,更“谈不上什么关心职工和家属”。

判决书载明,2011年至2014年1月,马超群将本单位扣罚的职工奖金、工资共计21.37万元非法占有。马超群指使下属多次通过虚列临时工工资的手段,套取本单位资金共计286.3万元。

供水总公司多位职工称,公司扣罚职工奖金由马超群个人决定,然后马超群安排人员到财务领取,每笔都经领款人签字后领取。领取后的款项没有再返回过公司财务账上,领完都交给了马超群。

下属的证言称,2011年和2012年的政府工程不间断干到8月份,之后9月至12月的四个月里都是维修或接水的小工程,用的临时工不多,马超群就开始让其虚列临时工工资给他套钱。2013年全年没有大的工程,主要是给几个单位接水的小工程或维修,马每月都让其套钱。每次都是马告诉其弄钱的数额,然后其就编造虚假临时工工资表,在正常工资基础上把他要的钱数虚增出来,再找马等人签字,之后再找工程处的人在虚假工资表名单上代签临时工名字。其他职工称,临时工每次开支都是十多万元,虽然知道其中有虚假的情况,但不敢得罪马超群,明知有假也只好签字。

判决还显示,2006年至2014年,马超群指使公司职工多次通过金龙餐饮有限公司等虚开招待费发票的手段,为其套取本单位资金共计466.46万元。马超群指使公司职工多次通过虚开加油费发票、虚增加油费发票金额、购买加油卡等手段,为其套取本单位资金共计350.35万元。马超群指使公司职工多次通过虚开修理费发票、虚增修理费发票金额的手段,为其套取本单位资金共计431.97万元。2006年,马超群在本单位承包秦皇岛蓝色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中,指使本公司职工将其中160万元的工程,以60万元的价格转包他人,非法占有本单位应收取的工程款100万元。2012年至2014年2月,马超群指使李永多次从山东诸城龙海供水器材公司虚开材料费发票,为其套取本单位资金282.11万元;从预付南戴河应急管线工程材料款中套取本单位资金400万元,共计682.106万元。2012年10 月,马超群指使本公司职工通过虚开工程款发票的手段,为其套取本单位资金29.45万元。

马超群连水电费也不放过。判决书写到,2006年至2013年,马超群指派本公司职工向一名鱼塘承包户收取水电费和取暖费共计5万余元,这笔钱被马超群非法占有。2010年12月,马超群指派员工向租用北戴河自来水公司剑秋路泵房院的中国移动河北有限公司北戴河分公司收取电费3.46万元,后被马超群非法占有。2011年至2014年1月,马超群指派员工向一名门市房租户收取电费25.54万元,后被马超群非法占有。

马超群的罪名还包括挪用公款。判决书显示,2011年4月,马超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将本单位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借给丰宁县一家矿业公司使用,约定借款期限四个月,每月支付马超群个人5%的利息。借款到期后,经马超群多催要,2011年12月2日,这笔500 万元被归还北戴河供水总公司。

据判决书,案发后,办案机关从马超群及其家庭成员处扣押的人民币现金约1.15亿元,美金68.65万元,两项折合人民币共计1.19亿元。扣押黄金及贵重物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244.04万元。扣押黄金为银行制式金条101根、其他金条18根、金锭5块,共有37.6公斤,折合人民币共计1159.11万元。扣押的手表、首饰、贵金属、手机、茅台酒、购物卡等,折合人民币共计84.94万元。办案机关还冻结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1484.77万元,并认定马超群及其家庭成员对外享有债权1024.82万元。

马家人被查封的房产有50套。判决书称,马超群及张丽焕名下全部房产(含受贿和自建房)29套,张桂英名下房产10套,马超群已逝的父亲马秉忠名下房产11套。这些房产折合人民币共计4561.24万元。

法院认定,截至2014年2月12日,马超群及其家庭成员与其父母名下或保管的财产及支出共计约2.04亿元,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折合人民币共计1.29亿元,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7430.48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非法持枪

马超群有过好几支枪,其自述喜欢玩枪、打猎。其中有3支被他藏在岳母家。马超群供述说,第一把枪是草场村大队书记给他的一把打猎长枪,有1米左右长,放在丈母娘家里的柜子里。另外还有一把别人给他的左轮式、打散弹的短枪和以前司机送的一把点击钢珠枪,也都放在丈母娘家了。他每次去藏枪都是包好了的,猎枪用钓鱼的渔具包包着。

马超群的妻子张丽焕供述,马超群被抓后两天,2014年2月14日她给姐姐打电话说母亲家有枪,让姐姐把枪扔了。姐姐当时什么也没问,就答应说行。枪是马超群的,一共3支,1支长的,2支短的。2支短的是马超群拿过去的,那支长的是她拿过去的,长的那支用绿色的渔具包装着的。张丽焕的姐姐说,11时左右,她接到妹妹的电话后,便和丈夫一起开车去母亲家,把枪扔新开河里了。

判决书显示,2024年2月25日至26日公安机关从河里将该枪支打捞后提取。经鉴定,手枪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猎枪为以火药为能源的枪支;黑色电击手枪由于太老旧、无法击发,无法对杀伤力进行鉴别,无法鉴定是否为枪支。

另外,2002年的一天,马超群获得单管猎枪1支,他把枪存放于妹妹马青茹家中。2014年2月15日,公安机关将该枪支查获。经鉴定,该猎枪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马超群供述说,2002年的一天,承包浴场的李建国找他,说想在浴场接水,这事不归北戴河自来水公司管,请托说帮助协调协调。中间人知道马超群喜欢枪,说弄把枪给其表示感谢。一天晚上,李建国等人到他办公室拿来三、四把长枪,他挑了其中一把黑色的单管猎枪,80厘米左右,后放在妹妹马青茹家里屋的床下。

上述中间人证言称,李建国让其协调马超群接水,马超群对他说需要一把枪,才能给接水。其将别人存放在自己宿舍的单管猎枪给了马超群,没过几天水就通了。

2013年的一天,马超群又从他人处获得手枪1支,存放于自己家中。2014年3月2日,该枪支被公安机关查获。

给马超群送枪的燕锁说,2013年6月份的一天,其工程施工碰坏了自来水管,自来水公司给其一张7万元的罚单。马超群说弄一把枪就不处罚。经人联系,其花4.5万元人民币买了一把军用手枪送给马超群。枪身银白色,枪把黑色,是老式的,长约20厘米。

马超群上述行为,被秦皇岛中院认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马超群的岳父及大姨子因犯帮助毁灭证据罪,燕锁等人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分别被判刑。

2024年12月19日,秦皇岛中院一审判决:马超群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贪污犯罪所得及孳息返还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来源不明财产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财新从马超群家属处了解到,马超群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

受贿方面,马超群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受贿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工程承包、材料采购、职工招录及接水工程,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马超群收到了李广也、郑雷明等行贿人送来的现金。

对于被控收受的黄金,马超群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不便以自己名义购买,是其个人出资委托李广也等人代买。且证人是其下属,证言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具有客观性,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应认定马超群索贿或者收受贿赂。

对于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接水业务过程中索要他人房屋,或要求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屋一事,马超群称,其索要房产的说法不成立,他有购房合同,有相关的不动产发票。马超群还提出,房屋买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房价虚高、价格混乱,存在市场价、优惠价、评估价、内部价、成本价等,本案采用价格鉴定机构鉴定的价格没有考虑以上多种因素,不具有客观性。依据价格鉴定认定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房屋,不具有客观性,不具有合法性。

关于贪污罪的部分,马超群认为一审法院仅凭相关证人口供便认定他以虚开招待费发票、加油费发票等方式套取并非法占有公司资金,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条。

挪用公款罪方面,马超群称,不能排除涉案矿业公司老板被侦查机关强迫做虚假证言的可能性。

有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马超群说,他结婚后就单独成立家庭,并不是与其父母、妹妹共同生活,与其母亲张桂英的财产及其父亲马秉忠生前留下的财产不存在混同,与其妹妹马青茹的财产也不存在混同。因此,在具体计算时,应该特别注意,不应当将不属于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认定为涉案财产。

“太委屈了,我们要伸冤。”马家人称,这些年来一直在向司法机关反映案子进度,但久拖不决。马超群被查扣的财产中,有些是其父母的资产,但都被认定是涉案财物。他们认为一审法院未查明全部事实,希望在二审时法院查明事实,把与案件无关的财物返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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