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辽宁朝阳一个“”阻碍救护车与消防车通行的视频在网上引发了热议,评论也几乎是一边倒的对暴走团进行谩骂。其实,这不是个例,这些年,在不少城市,暴走团早就成了市民出行、休息的“心头大患”。

大家不禁要问:暴走团本质上已经是一种大型商业化运作,接连违规扰民,为啥这么多年,相关部门始终不管不问?

其实暴走团成立的初心不坏,为了中老年人的强身健体嘛,这本来没有什么问题。但如今之所以让人反感,不是因为健身本身,而是他们的行为方式让人无法忍受。

比如扰民。一到早上或者夜晚,小区门口、街头巷尾、马路上,一大群人穿着统一服装、喊着口号、打着拍子、插着音响,高声喧嚷。周围居民家里想睡觉睡不着,孩子被吵哭,老人被惊醒。网友调侃说:“暴走团一出动,比广场舞大妈还吵。”

还有就是霸道。不少暴走团觉得自己是“锻炼的人”,理所当然要占路,一走就是好几条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全都不够他们用。机动车想通过,他们不让;行人想挤过去,还被呵斥:“看不见我们在训练吗?”

在公共空间里,不顾秩序、不顾别人权益的锻炼,说白了,就是任性。

而且正所谓无利不起早,现如今的暴走团,早已经脱离了最开始的初心,成为了团内核心成员牟利的工具,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生意链”。

首先是收费。一些暴走团打着“专业指导”“科学锻炼”的旗号,向成员收取报名费、月费、年费。甚至有暴走团按“等级”收费,分初级班、高级班。

其次是装备。统一的团服、臂章、反光背心、定制鞋帽,这些几乎全都由组织者统一采购,价高还没保障。有网友爆料,入团第一天,就被要求“团购”一整套装备,几百块钱没了。

再就是广告和赞助。一些暴走团人多声大,成为企业的“流动广告队”,甚至每次出动都穿戴印有广告的衣服,打着条幅走街串巷,还有人发传单。甚至有组织者把暴走和旅游、购物、培训捆绑销售,彻底把健身搞成了一门生意。

所以说,暴走团不是单纯的健身群体,而是赤裸裸的大型商业活动。

那既然是大型商业活动,为什么没人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规,几十上百人的集体活动本就需要向主管部门报备,不能随意占用公共道路,影响他人安全和正常通行。

但现实呢?很多暴走团根本不报备,也不按照规定选择合适的时间、场地,大晚上占道健身、扰民、堵路,甚至有人受伤、出事故。

可相关部门却一直视而不见、管而不严,有的说是怕“干扰群众健身权利”,有的说是“取证难”,更有人觉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了”。

可问题是,这已经不是纯粹的锻炼行为,而是一种不报批、不守法的商业化集体活动,长期不管,就是对规则的破坏,对守规矩市民的不公。

就比如开头提到的辽宁朝阳的那个暴走团,最终的处罚仅仅是批评教育,不痛不痒的,根本无法起到警示作用。

说到底,还是各地的相关部门不配合不作为,或者是对暴走团不好作为,既然随意占道的暴走团违法了,那就应该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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