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加强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和差异化监管方面,《措施》提到,实施符合创业投资基金特点的差异化监管。细化《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监管要求,对创业投资基金在登记备案、资金募集、投资运作、风险监测、现场检查等方面实施与其他私募基金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支持创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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