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晚,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布通报,25人徒步吊罗山林区被困,经救援,2人受伤,1人死亡。该徒步团为网络自发组织,因复杂地形和通讯信号不佳被困。
6月10日,保亭消防救援大队保城消防救援站副站长谢桂秋告诉红星新闻,他们在一条悬崖瀑布半山腰发现多名被困人员和遇难者,遇难者从悬崖顶部向下爬时坠落身亡。
曾多次徒步吊罗山林区的徒步爱好者孙先生表示,沿那条瀑布下降的“小路”十分陡峭,旱季尚能勉强通过,下雨时不带绳索根本无法通行。
救援现场。图据保亭县委宣传部
对于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有律师表示,虽然民法典规定了自担风险,但现实中往往组织者和同行者都会承担10%左右的赔偿责任。
细节:
被困半山腰,有人坠落后不敢继续行动
6月10日,保亭消防救援大队保城消防救援站副站长谢桂秋向红星新闻讲述了救援的细节。
谢桂秋介绍,他们在6月8日17:36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动,18:22到达村里车辆无法继续前行的位置,18:30集结公安、应急、医疗、村向导等人员组成救援队上山救援。
进山后,救援队陆续发现了两名单独下山求助的被困人员,安排队员将他们先行护送下山。
20:30左右,救援队到达求助者提到的瀑布下方位置,通过观察灯光发现徒步成员被困在距离悬崖瀑布底部约60米的半山腰。悬崖十分陡峭没有道路,救援队先用砍刀开路,然后架设绳桥攀爬上去。
一个小时后,救援队员抵达悬崖的半山腰位置,发现8名被困人员和一名遇难者,之后陆续在悬崖瀑布源头到半山腰一百米左右的距离上发现了其他14名被困人员,被困人员的衣服都已经被雨水湿透。救援人员通过架设绳桥,引导被困者沿着绳桥缓慢下降到地面。
谢桂秋告诉红星新闻,他没有看到被困者携带绳索。据被困者讲述,他们在沿着悬崖边下降时看到有人坠落,之后不敢再继续下降,待在原地等待救援。他们被困的山林属于未开发区域,没有现成的道路,也基本没有信号。“下雨天非常湿滑,还需要涉水,我们前进时不少队员滑倒,在路上还遇到过一些毒蛇。”谢桂秋说。
保亭县发布的通报显示,两名受伤人员被连夜送往保亭人民医院救治,1名45岁坠落受伤女性因颅内出血及脏器出血死亡。
据悉,当地已协调车辆将遇难者及家属送回海口,其余24人,23人已返回海口,1人因腰椎横突在保亭人民医院治疗。
律师:
组织者和同行者或会承担部分责任
保亭县发布的通报中还提到,该徒步团队是以网络自发组织的形式,从琼中吊罗山乡界徒步进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吊罗山林区,因复杂地形和通讯信号不佳被困。
曾经多次前往吊罗山进行徒步的孙先生告诉红星新闻,那条瀑布他曾经在护林员的带领下去过,悬崖旁有一条几乎不能称为路的小路可以下去,但坡度较陡,旱季勉强可以通行,下雨天没有绳索绝对不能走。“雨林中路难走、湿度大,很容易缺氧,类似桑拿房人容易晕,肌肉也会疲劳,这时候下山难度是远大于上山的。”
对于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民法典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该事件中,同行人员以及组织者应当以其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北京市承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鲍永刚律师提到,虽然民法典规定了自担风险,但现实中往往组织者和同行者都会承担10%左右的赔偿责任。
此外,很多网友在评论中提到,救援队应向被困者索要救援费用。对此,付建表示,消防和政府救援是义务性质,索要救援费用没有法律依据。
调查:
户外徒步登山为当地特色旅游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吊罗山林区主要位于海南岛东南部陵水境内,地跨陵水、保亭、琼中、万宁四个市县,总面积447平方公里,是海南五大林区之一,也是最接近“赤道热带雨林”的大面积连片的低地雨林,最高峰三角山海拔1499米。
红星新闻注意到,位于吊罗山林区的陵水、保亭等县,一直把户外徒步登山等作为特色旅游项目。
据海南日报消息,6月16日陵水将举办三亚经济圈热带雨林挑战赛首站赛事,路线设置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吊罗山片区,其中体验组(含亲子组)赛道长度4.5千米,半程组赛道长度10.2千米,挑战组赛道长度17.5千米。
保亭消防救援大队为了保障徒步者的安全也做了很多工作。谢桂秋告诉红星新闻,他们制定了大队级的各类应急预案,还按照省消防救援总队的要求,组建了每车6人的搜救单元、安全单元等基础单元,还有拥有绳索救援资质的6人绳索救援特殊单元。接到相关警情,就立即调动这种相关单元去组织救援。
此前媒体报道中,保亭县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当下进入汛期,多雷雨天气,为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广大市民游客合理安排出游计划,野外游玩时切记以安全为主,不要擅自组织进入未开发开放景区,贸然开展登山、越野、溯溪等户外活动,请广大市民游客珍视生命。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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