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5日消息,海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笑波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笑波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内鬼”陈笑波,被逮捕
陈笑波 资料图

陈笑波出生于1965年11月,江西樟树人,曾任海南省澄迈县县长(副厅级)、屯昌县委书记(副厅级)、文昌市委书记(副厅级)等职。2017年,出任省纪委副书记。

2024年10月,陈笑波被查,2025年4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显示,陈笑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无视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

违规干预执纪执法活动,泄露工作秘密;

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购置、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记者:檀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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