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证券母公司、上市券商股湘财股份正在引入浙江国资股东,民营资本控股显然正迎来变化。湘财股份7月8日晚间公告中可寻见变化的核心:即公司持股17.5%的第三大股东财商实业,实控人GP由新湖控股变更为浙商特资(浙江国资名下公司)。
最终从持股比例变化来看,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湖中宝持有湘财股份持股比例由59.4%降至41.9%。另一方面,衢州国资实控的新湖中宝持股比例17.8%,浙江国资控制的财商实业持股17.5%。持股比例虽有变更,但目前新湖控股仍为公司实控人。
本次股权变更既有前提设置也有新的协议签署:
首先,本轮权益变动的前提在于浙江国资旗下的浙商资产(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湘财股份的控股股东新湖方的债转股变化,浙商资产与新湖方此前开展债权性质的合作项目,但截至今年6月30日,新湖方尚欠浙商资产及相关方债务,因此各方拟将原先的债权性质合作转化为股权性质合作,使得浙商资产通过控制杭州金新及财商实业从而享有湘财股份17.49%的相应权益。目前各方已经前述有关合作协议。
其次,浙商资产通过控制杭州金新及财商实业从而享有湘财股份17.49%权益。其中,杭州金新是湘财股份股东之一财商实业的控股股东。
各方签订协定,浙商资产全资子公司浙商特资入伙杭州金新,后者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新湖控股变更为浙商特资,经过系列相关方减资、退伙等操作,浙商资产最终取得杭州金新、财商实业的控制权从而享有湘财股份主要权益,这部分为17.49%。
最后,基于上述权益的17.49%获取,湘财股份的控股股东新湖控股与湘财股份的股东财商实业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也致使控股股东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湖中宝控制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由59.40%减少至41.91%。从结果来看,新湖方对湘财股份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降至41.91%,浙商资产则通过杭州金新、财商实业拥有了湘财股份17.49%的股权,拥有对应表决权益,也由此间接参股湘财证券。
图为公告内文。
由此,浙江国资实现对券商牌照的一参一控,参股湘财证券,控股浙商证券。此外,财通证券子公司财通资本通过GP结构持有新湖中宝10.1%的股权。未来或可适当展望下一步股权变更。
由于浙江国资入股公司,体现了浙江国资对地方地产风险化解的决心,公司总体股东风险进一步降低,看好信用利差收缩。
湘财股份引入浙江国资预计将带来哪些影响?还有哪些注意事项要关注?综合财联社记者根据公开资料以及采访,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引入国资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路径
国资入住后带来的实际影响更被市场关注。目前来看,除了进一步优化湘财股份股权结构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借助浙江省属国资的股东背景优势,还可以助力湘财股份在业务资源、融资渠道、资本实力、行业评级、品牌影响力等方面获取更优质的资源,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并保障上市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图为财商实业、杭州金新、浙商资产、浙商特资以及浙商国资等股权关系
根据公开资料,浙商资产属于浙江国资,公司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设立的省级资产管理公司,是全国首批5家、浙江省内第1家省级资产管理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A,注册资本71亿元。经过多年发展,浙商资产目前已实现覆盖全省、走向全国的区域布局。旗下拥有分子公司24家,包括1家控股上市公司,9家市级资管公司,5家区域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金融科技等多个功能平台。
若进展顺利,浙江国资可实现对券商牌照的一参一控,斩获两个券商牌照,一是参股湘财证券,二是控股浙商证券。不仅如此,浙商证券还正在推进国都证券的并购案,浙商证券有望成为国都证券的控股股东,浙商证券的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能成为国都证券的实际控制人。
2024年3月证监会出台的《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指出,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做优做强,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结合股东特点、区域优势、人才储备等资源禀赋和专业能力做精做细。可以看到,包括湘财证券在内,都在积极探索中小投行差异化发展路径。
湘财证券总裁周乐峰曾提到,与大型投行相比,中小投行天然存在弥补大型投行服务实体经济短板的优势,因此,中小投行应当坚定差异化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将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作为“指南针”和“方向舵”,从自身的资源禀赋和优势出发,积极探索中小投行差异化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新路径,全方位提升投行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挖掘自身特色优势,积极探索中小投行差异化发展路径。
数据显示,2023年,湘财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3.21亿元,同比-33.98%。实现归母净利润1.19亿元,同比+136.60%。业绩大幅转正。其中子公司湘财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14.85亿元,同比+37.9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44亿元,同比+523.44%。
目前来看,湘财证券经纪业务、信用交易、资产管理等各项业务稳健发展,自营业务、投资银行及其子公司经营业绩较2022年有较大增长。
二是相应的董事会构成也将有所变化
目前来看,由于股东的结构变化,相应的董事会构成也将有所变化。
公告显示,根据约定,自前述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2个月内,湘财股份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增加董事会席位至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的相关议案,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中,财商实业有权提名2名符合资格要求的董事候选人,董事经履行湘财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程序后任职。
另外,本次权益变动前,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92,111,893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0.19%,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变为99.48%,质押比例较高。(记者 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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