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化侦查监督协作机制 让监督更有力配合更高效

近年来,海南省海口市两级检察院注重做强侦查监督,积极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2021年10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明确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人民检察院指派的常驻检察官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等职责,共同提升检察监督和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

2022年5月,海南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共同印发《关于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上级检察院相关工作部署,2022年6月以来,海口市两级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先后设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此外,海口市检察院经批准还与海口美兰机场海关缉私分局、海口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设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这也是海南省首个与多个侦查单位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检察院。办案中,双方不定期就如何解决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进行讨论,重点围绕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全面性,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性,办案流程的合法性等内容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不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实质化、体系化运行,持之以恒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海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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