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抓大放小”战略时期,很多企业改制被私人收购。
个人收购哪里来的那么多钱呢?
我一直搞不懂,就做了下研究,如有出入请大家纠正。
收购资金的来源我归纳为五类:
一、一些小型的企业。因为小,收购的资金比较少,一些早期发财的商人或者乡镇企业家可以利用自己的储蓄,或向亲友借贷购买。
二、利用银行贷款收购。虽然当时有规定禁止银行贷款用于收购股权,但这些能人却可以通过“变通”要到贷款。银行贷款间接成为了收购资金的主要来源。比方:
XXX纺织厂,职工500名,占地100亩,设备老化,企业负债,地段优良,政府将其改制。
其原厂销售科科长联合几位朋友筹集100万的保证金,以以总价1000万元的价格进行收购。1000万的收购金,首付100万,其余900万在一年内付清。
在原厂销售科科长支付100万后,顺利接管企业,并立即变更了企业法人代表。这时就可以用纺织厂名下的100亩土地和厂房设备抵押,以技术改造名义向银行贷款1000万。钱到手后,先还政府900万,剩下的留给工人开支。
这样就用100万撬动了1000万的企业。
未来企业经营成功,他则赚得盆满钵满;如果失败,银行将收回土地和厂房,形成一笔坏账,最终损失由银行(国家)承担。
二、管理层收购(MBO)与资产低估
这个大家可能都比较熟悉,可以看看广东美的集团MBO的案例。虽然在美的这样的成功案例中,资产低估争议较小,但这是当时MBO的普遍现象。许多企业的厂房和设备被按残值评估,其黄金地段的土地价值也被刻意忽略或低估,使得净资产评估值极低,方便管理层收购。
三、承接债务式收购(“零元购”或“负价格收购”)
北方某市机械厂停产多年,欠银行货款2000万元,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集资款等共计500万元。企业资产经评估仅值1500万元,已资不抵债。
一位“本地”建筑商王某提出收购方案:他愿意全额承担所有2500万元的债务,并承诺接收全部在职职工(这一点非常重要)。这样“本地”建筑商王某无需支付任何现金就获得了企业的经营权。
“本地”建筑商王某怎么盈利呢?
工厂迁至郊区,原厂区黄土地进行商业开发(建商品房或商场)。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老的厂区基本都在市内,土地的土地增值的巨额利润远超其承担债务的成本。然后用用开发房地产赚来的钱,逐步偿还银行债务( 当然,原企业欠的钱还可以讨价还价,打个折扣什么的。)和安置职工。
四、职工集资入股
这一种基本还是有些强制性的。先由管理层发动,要求职工共同出资购买企业股份。打着“人人做主人”、“不能卖给外人,要保证职工稳定”的旗号,实际上是为管理层控筹集收购企业的资金。
一般先开全厂职工大会,要求全厂职工必须按职务级别出资入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工作岗位和一切安置待遇”。普通职工每人交5000-10000元,班组长交2万,中层干部交5-10万,厂长自己出资20万(但占大股)。全厂凑齐了300万元,买下了工厂。给普通职工发一张“股权证”。
一般情况:企业好了,管理层就会用一些手段,以高于原始股的价格收购职工股份,达到私有化。企业不好,职工的集资款就血本无归,同时失去了“国企职工”的身份。(土地,厂房等余值和普通职工也没什么关系了.......)
当时私人收购国有企业的资金,真正完全来自收购者个人纯净自有资金的只是少数。更多是通过银行杠杆、操作企业资产、低估国有资产、承担债务等多种方式组合而成的。这也正是那场改革成就了第一批民营企业家巨富。。后来的国企改革(如央企的股份制改造)极大地加强了监管、评估和交易程序的透明度,就是为了规避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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