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4日讯 芯联集成(688469.SH)今日收报4.09元,涨幅3.28%。
芯联集成昨晚发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滨海芯兴、远致一号等1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芯联越州72.33%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芯联越州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支付现金部分的资金来源为上市公司自有资金。
截至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最终交易价格进行确认。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经交易各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4.04元/股。截至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因此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为滨海芯兴、远致一号、辰途华辉、辰途华明、辰途华景、尚融创新、张家港毅博、强科二号、华民科文、井冈山复朴、芯朋微、导远科技、辰途十五号、辰途十六号、锐石创芯等15名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滨海芯兴、远致一号、辰途华辉、辰途华明、辰途华景、尚融创新、张家港毅博、强科二号、华民科文、井冈山复朴、芯朋微、导远科技、辰途十五号、辰途十六号、锐石创芯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交易对方滨海芯兴、远致一号分别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芯联越州25.00%股权、10.00%股权;交易对方辰途华辉、辰途华明、辰途华景、辰途十五号、辰途十六号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合计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芯联越州20.67%股权。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滨海芯兴、远致一号、辰途华辉、辰途华明、辰途华景、辰途十五号、辰途十六号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且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发生变化,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022年和2023年,芯联越州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芯联越州2022年度营业收入13,657.86万元,2023年度增至156,030.99万元;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为-70,038.54万元,2023年度亏损增大,该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11,572.70万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显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芯联集成的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张延鹏、王鹏、吴军、樊灿宇、汪怡。
2023年12月1日,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证券简称变更实施公告。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中芯集成”变更为“芯联集成”,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证券简称将自2023年12月6日由“中芯集成”变更为“芯联集成”,扩位证券简称相应由“中芯集成”变更为“芯联集成”,公司证券代码“688469”保持不变。
中芯集成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169,200.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94,580.00万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后),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5.69元/股。公司的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徐亦潇、宋轩宇,联席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首日,中芯集成盘中创下最高价6.96元,此后股价震荡下跌。
中芯集成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62,748.00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107,160.20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37,276.55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078,341.70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中芯集成于2023年5月5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25.00亿元,分别用于MEMS和功率器件芯片制造及封装测试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二期晶圆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25,471.45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28,818.50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22,259.22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25,569.80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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