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 年澳大利亚政府修订了《移民法案》,规定: 如果外国人没有登陆许可证或不能以其他方式得到内政部部长的授权,那么,他们将被禁止移民澳大利亚。因此,登陆许可证制度成为 1933 年之后澳大利亚移民政策的基础。
当 30年代犹太难民危机爆发时,澳大利亚政府对犹太难民的态度主要取决于:现行的登陆许可证制度及民众对此事的反应,并且随着国际反犹主义形势的发展而变化。
受到纳粹迫害的犹太人在移居他国之前必须向接收国家提出申请,所以他们也向澳大利亚提出了移居申请书。鉴于澳大利亚地广人稀,可能成为犹太难民移居目标地的情况,澳大利亚政府也开始认真考虑犹太难民问题。
影响政府对犹太难民问题态度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反犹主义、排外主义、经济大危机、英国的态度、澳大利亚非犹太民众及犹太社区的态度。下面将逐一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论述。
反犹主义
作为英联邦成员国的澳大利亚,其反犹主义传统与英国一脉相承。在莎士比亚的著名戏剧《威尼斯商人》中,贪婪恶毒的犹太高利贷者夏洛克给读者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这是英国反犹主义传统的一个典型例证。
而1933 年,澳大利亚人口中 98%的人都有着盎格鲁萨克逊血统,”自然在社会文化的很多方面都与英国相一致。维多利亚州的一位记者马库斯·克拉克从 1863 年抵达澳大利亚开始,就一再地把犹太人描绘成暴发户、高利贷者和社会的寄生虫,这一点在他的殖民小说《自然生命》中尤其明显。
这种反犹主义的潜在意识往往会在社会动荡时期激起现实的行动。当大量犹太难民申请进入澳大利亚时,这一意识就变得更明显了。
30 年代,不仅澳大利亚民众提出了反犹反难民的口号,而且反犹主义者还建立了新卫队”和道格拉斯信贷运动。 等反犹主义团体,特别是出现了反犹主义报刊《公报》,它复制了大量希特勒的讲话,公然宣传纳粹思想中的反犹主义。
在这种情况下,澳大利亚政府面临的问题是: 如果接纳犹太难民,可能会在国内引起进一步的反犹主义运动。因此,在决定对犹太难民的态度时,澳大利亚政府才格外谨慎。
排外主义
除了反犹主义的影响,澳大利亚政府对犹太难民的态度还受到排外主义的影响。
一方面,由于澳大利亚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澳大利亚人天生会排斥外国人。有着“太平洋孤儿”之称的澳大利亚,在地理位置上相对孤立,缺乏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因此澳洲人往往会以狭隘的观点以及仇外、排外的态度来对待外来事物,对外来的事物充满了恐惧和不信任感。”因此,当澳大利亚政府和民众面对犹太难民的移居电请书时,他们本能地采取了排斥的态度。
另一方面,排外主义符合澳大利亚人的现实利益。白澳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一点,它主要是为了保证澳大利亚人不受“劣质”亚洲血统污染,因而反对有色人种移民澳大利亚的一项政策,白澳政策在 1901 年出台时旨在建立一个由白种人组成的澳大利亚,该政策一直持续到 1972 年。这一政策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首先,白澳政策中关于限制有色人种移居澳大利亚的规定是种族主义的体现,即排斥非白人种族前往澳大利亚定居。其次,白澳政策还表明了澳大利亚政府鼓励盎格鲁萨克逊人移民该国的态度。澳大利亚对英国移民的接收,在帮助英国缓解盈余人口问题的同时,又使澳大利亚得到了高质量的英国白人移民,一举两得。
所以吸收英裔白人移民是澳大利亚移民政策的基础。最后,白澳政策也体现了澳大利亚的排外主义。澳大利亚政府制定白澳政策的目的包括减少亚洲移民在就业方面给当地白人带来的冲击。事实证明,它确实达到了预期目的。自澳大利亚政府开始实施白澳政策后,几乎所有的亚洲移民都被排除在澳大利亚国门之外。
经济大危机
30 年代澳大利亚也面临着经济上的现实困境一一经济大危机。当欧洲大陆出现反犹狂潮,形成犹太难民危机的时候,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正处于经济大危机或者后危机时代。澳大利亚的经济形势同样不容乐观,1933年澳大利亚的失业率为 25.1%。
因此,20 世纪 30 年代澳大利亚的移民活动基本停止了。1930 年仅供英国公民移民澳大利亚使用的辅助通道也暂时关闭,直到 1938 年这人移民通道才被重新开启。
在实施白澳政策的情况下,当来自英国的白人移民都被禁止时,就意味着有着反犹主义传统的澳大利亚,会对犹太难民更加苛刻。
政府在面对犹太难民的移居申请时,不得不考虑这样的问题: 如果允许大批犹太难民来到澳大利亚,会使原本就不乐观的澳大利亚经济雪上加霜,还可能由此引发澳大利亚社会其他的不良后果。因而澳大利亚政府会更加谨慎和保守地对待犹太难民移居该国这一问题。
英国态度
作为英联邦的成员国,澳大利亚政府对犹太难民问题的态度,除了取决于自身的国内情况,还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英国政府关于犹太难民问题态度的影响。
由于澳大利亚的孤立主义思想以及其有限的外交能力,它对外部事物的观点很大程度上是依存于英国的,这一特点在犹太难民问题上体现得更为明显。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30 年代初,关于纳粹德国迫犹行动的报道传到了澳大利亚,尽管国内出现了诸多指责纳粹党迫犹行动的声音,尤其是澳大利亚犹太人对纳粹党暴行展开了强烈的抨击,但是,因为这一时期英国政府对德国实行绥靖政策,因此,澳大利亚政府也相应地避免表现出对德国的不满,并压制国内的反德情绪,避免对英国的绥靖政策造成不良影响。
例如,针对希特勒上台后发生的反犹骚乱,《悉尼先驱晨报》要求总理莱昂斯 (Joseph Lyons) 转达澳大利亚人民对此事的愤慨但这个要求被拒绝了,因为“不干涉别国内政是一个正确的原则”。
其次,当美国邀请澳大利亚参加埃维昂会议时,政府的反应也显示出了英国对它的影响。针对 1938 年 3 月奥地利被德国吞并后,犹太难民处于越来越糟糕的情况,美国提出在法国的埃维昂召开有关难民问题的国际会议,澳大利亚也在受邀国之列。
1938 年4 月1日,自治领办公室的怀斯曼致函澳大利亚驻伦敦高级专员 S.M布鲁斯,告知他这件事后,怀斯曼问:“英联邦政府希望澳大利亚怎样回应美国的邀请?”
4 月5 日,在澳大利亚对美国的邀请做出正式答复之前,众议院试图从自治领办公室那里,明确英国政府对美国倡议的反应。当英国决定参加埃维昂会议时,布鲁斯提醒澳大利亚总理莱昂斯,澳大利亚也应该参加这次会议。
由此可以看出,英国政府是否参加这次会议、对美国的提议持怎样的态度,对澳大利亚有着重要影响。进而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澳大利亚对犹太难民问题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将会受到英国的影响。
除了对自身政治和经济方面的担忧,澳大利亚政府还担心,如果接受大批犹太难民的避难申请,会引起其他国家反犹主义行动的进一步发展,他们会更加肆无忌惮地驱逐迫害犹太人。从这一角度考虑,澳大利亚政府认为不应该接受大批犹太难民的入境申请。
除了上述四个因素,影响澳大利亚政府对犹太难民态度的因素还包括,澳大利亚非犹太民众及犹太社区对这个问题的态度。
对待移民态度
基于上述考虑,1933 年,当澳大利亚开始出现犹太难民入境申请书时,内政部出台了一份备忘录,指出“依据登陆许可证制度,如果申请人明显属于可以获得批准的近亲类别,那么,就没有拒绝批准该申请的必要。但这并不意味着不会对其他类别的申请人采取特别措施。”
尽管在犹太难民问题上,澳大利亚政府的基本态度是严格限制他们的入境.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原因和犹太社区的要求,1934 年澳大利亚政府开始向无担保、但拥有 500 英镑登陆费用的单个移民发放登陆许可证。
1935 年随着澳大利亚经济形势的好转,除了那些被近亲亲属提名并得到担保、拥有 500 英销登陆资金的申请者,会得到登陆许可证外,澳大利亚各行业所需的专业移民也被获准移居澳大利亚。
除此之外,内政部长可以自行决定向那些“理想型”移民授予登陆许可证,“理想型”移民指的是可被澳大利亚吸收的难民,应保证这些难民不会成为社会的负担、不会给劳动力市场带来冲击以及确保他们不会在澳大利亚建立外来社区,其中应该优先考虑北欧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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