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陈静
花费1.08万元,购买了一件奢侈品牌衬衣,手洗一次之后却发现有划痕、掉线等问题,无法再穿。
4月25日,四川广元的张女士联系封面新闻,向记者讲述了这件糟心事。
张女士要求退货,但被销售衬衫的店铺拒绝,张女士表示不能理解,“一万元的衣服,难道我洗了一次,就有划痕了吗?纽扣就松了,还掉线了,这跟洗涤方式就有直接关系吗?是不是衣服质量的问题?”
衣服洗一次以后的样子(张女士供图)
消费者说法:
1.08万元买来的衬衣
洗了一次出现划痕
四川广元的张女士,4月4日晚上来到成都一家奢侈品牌店购买了一件衬衣,价格是10800元。
“当时门店没有适合我的尺码,销售从外面调了一件衣服,我没有再试穿了,销售直接包起来,我就拿走了,我因为相信大牌,没有检查。”张女士说。
张女士的付款记录
4月5日,张女士回到广元的家里,手洗了一遍这件衣服,“新衣服我喜欢过下水再穿,我就放在盆里用水加了一点洗涤液,洗了大概五分钟,就把衣服晾了。”
衣服晾干之后,张女士就穿着这件衣服回自己开的店铺。“我店铺里的店长,就发现衣服有问题,看到衣服左边肩膀有划痕,很明显,长度大于一厘米,纽扣处也有很多线头,纽扣都快掉了。”
衣服上的划痕(张女士供图)
4月6日,张女士通过微信联系了该品牌的销售人员,“他们的说法是,首先让我寄回去看一下,避免发生变化,我说下周我回成都,亲自把衣服拿到店里来处理。”张女士介绍。
4月19日,张女士专程从广元来到成都,去店铺处理衣服的事情,“店长接待了我,店长说,这件衣服没有质量问题,但是愿意换一件衣服,我说我是为所有的消费者验证看合不合格,我只接受退货,我怕我下一件衣服也有质量问题。”
张女士认为衣服的质量存在问题,想要退货,但是店铺给她的回复是只能换货。
“这件衣服洗了一次,出现这么多问题,我根本没法再穿,就放在那里的,我觉得一万元的衣服要有一万元衣服的品质,而不是这个质量,我想买到跟价格对应品质的衣服。”张女士感到很苦恼。
张女士穿着该衣服
品牌店铺回复:
这件衣服不能水洗
可以换货但不能退
4月25日,记者致电张女士提供的奢侈品店销售人员电话,该销售人员接听电话表示这件事情确实存在,销售说,“她洗完之后发现有划痕和质量问题来找我们退,她已经洗过了,我们能咋说呢,而且我们出货的时候,是没有问题的,票据都是齐全的。质量我们是有质检报告的。其他的你也可以打电话问我们店铺。”记者继续询问退换货等问题,该销售以工作繁忙为由婉拒了。
随后,记者拨通店铺对外的公开电话,该店铺经理接听了电话表示,“我们已经跟该女士说得很清楚了,她的衣服不能退,可以接受换货,衣服她自己水洗了一次,衣服本来就不能水洗,衣服上明确注明了只能干洗不能水洗。”
张女士与销售人员微信沟通的截图
4月26日,记者向张女士核实销售是否提醒洗涤方式或者注意事项。张女士说,“店员销售没有说洗涤方式、保养类型这些,印象中说过这件衣服不能洗衣机洗,但是没有说过不能水洗要干洗,我也没有看过衣服洗涤标识。难道我洗了一次衣服,衣服就有划痕了吗,纽扣就松了,还掉线了,这跟洗涤方式有直接关系吗?是不是衣服质量的问题?”
4月26日,记者继续致电店铺了解相关情况,电话接通后对方以不方便接受采访为由,拒绝了回应。
张女士与销售人员微信沟通的截图
律师观点:
通过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判别衣服是否有质量问题
从法律上讲,女子1.08万元买的衣服,洗过一次发现质量问题,到底是商家的责任还是消费者的责任?是否可以退货呢?
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燕表示,“这个衣服涉嫌质量问题,衣服有专门的质量执行标准。可以将这个衣服拿去检验检测,通过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去判别这个衣服在质量方面是否能够达到其标明的执行标准,如果不符合这个标准,那么就是一个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退货。”
赵律师说,“由于消费者把衣服进行过水洗,如果这件衣服确实是规定只能干洗不能水洗的话,水洗是否影响衣服的面料,并由此导致出现相关问题,也需要检测。”
“另外,由于消费者拿到衣服时没有自行检查,拿回家之后经过了清洗,才发现衣服上面有一道划痕,这个没有办法直接确定是生产厂家的责任,或者说是销售者出售了一个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四川分忧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仁根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商家应当保证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和性能,若有瑕疵,必须在成交前向消费者说明,在消费者明知瑕疵仍然购买,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免责。商家销售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退款,并非只能换货不退款,而且因退货产生的运输等必要费用,还要商家承担。
延伸阅读
买房子本是人生一大喜事,但对福清的阿建一家来说,却成了一场难以言说的噩梦:花费560万元买的新房却被停放了一具遗体,这件事给全家留下巨大的心理阴影。
01新房遭人恶意捣乱
小亮的房子处于高山镇的一处新建楼盘,由别墅、沿街店铺和地下停车库三部分组成。然而,今年4月3日晚上,小亮的家人突然发现,店铺里停放了一具陌生人的遗体,现场还设有简易的灵堂。
店铺里停放了一具陌生人的遗体,现场还设有简易的灵堂
事发后第三天,在高山镇政府工作人员的介入下,遗体已经被送到殡仪馆安置,但这件事仍让阿建一家心中发怵,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阿建妻子称与死者妻子无冤无仇
02阿丽:与开发商有纠纷
据调解小组多方了解,摆放遗体的正是死者的妻子阿丽,她承认自己与阿建一家并不相识,她的家就在距离事发店铺不到三米的土坡上。阿丽强调,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占用了她家的地。
阿丽称此举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东西
03阿丽:不知房产已买卖 质疑手续存在问题
调解员胖姐认为,阿丽的做法不可取。但阿丽称,自己并不知道房子已经被售卖,因为他们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纠纷,店铺所在处的产权不能办理。但小亮表示,当初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说房子没有问题,他们也都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小亮称此前知道有一户钉子户
小亮认为,既然是开发商与阿丽之间的纠纷,他希望将阿丽将这套店铺买走。但阿丽不接受这个提议,她认为,小亮购买的房子本就占用了她家的土地范围,她不愿意花钱购买。
04开发商:未侵犯阿丽合法权益
小区开发商代表李先生告诉调解小组,当初地是国土局审批给他们的,而且开发建设的楼盘在红线规划范围内,并未侵占阿丽家的土地;此前,由于阿丽家的赔偿要求过高,因此并未被征迁。
开发商称阿丽不接受650万赔偿
05调解小组分析各方责任
为了促进问题解决,调解小组帮助各方进行责任分析。首先,作为停放遗体的行为人,阿丽应该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阿建的精神损失;其次,开发商应承担此次事件的部分责任。
律师 罗威
开发商没有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没有如实向消费者阿建及时披露与阿丽有纠纷的事实,侵害了阿建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因此要承担该事件中的次要责任。
调解小组在了解情况时就注意到,被停放遗体的店铺没有设置大门。调解员认为,开发商在交付房产时存在过失。
开发商代表 李先生
因为有高低差,我们开发商把这个门的钱扣下来,让业主自己去安装。
李先生的说法被阿建一家当场提出质疑,小亮表示,购房时开发商曾作出承诺。
06物业:及时介入处理 无能为力
调解员建议双方以实际凭证为依据,在无法拿出相应凭证的情况下,开发商应积极促进问题解决;其次,房产交付业主后,作为物业管理方应履行管理职责,确保业主权益得到保障。但物业主任表示,已尽职尽责处理,在阿丽摆放遗体的时候就告知店铺已经售卖,并在劝告无果的情况下拨打了报警电话。
物业主任称阿丽摆放遗体时就曾劝告
在场的开发商代表与物业方均表示,希望由高山镇政府牵头组织进一步调解。
07属地政府与司法所介入 牵头调解
高山镇矛盾纠纷调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调解小组,事发后他们已多次组织调解,但三方意见差距较大,调解工作仍在继续。
针对此次事件,各方应积极担责,作为房产所有者和管理者,开发商和物业方需加强房产安全管理,作为个人,阿丽应当尊重生命和他人权益。
调解小组希望这场纠纷能够尽快得到解决,也希望阿建一家能够重新找回生活的平静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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