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近期对青岛冠宇昊盈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违反消防法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信息摘要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岛冠宇昊盈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1MA7HDG835U

法定代表人:

刘*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胶消行罚决字〔2024〕第00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较轻违法

违法事实:

仓库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5-06

处罚有效期:

2024-05-06

公示截止期:

2027-05-06

处罚机关:

胶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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