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人被4次换罪名后判无罪,申请千万国家赔偿获赔6万:将继续申诉

5月18日,汕头市潮南区法院刊登了一则公告,内容为对长沙商人王润志公开道歉。公告称,该院支付王润志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6.5万余元,并且特以公告形

被拘336天获赔20万,“刺伤霸凌者”少年不服申请复议 检方已受理

因不服吉首市检察院的20万元国家赔偿决定,日前,“刺伤霸凌者被拘336天”的当事人小蒋向湖南省湘西州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吉首市检察院作出的赔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