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悲愤的“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并掩埋”案件,随着遇害者家属披露出越来越多的信息,舆论愈演愈烈。
据家属所言,埋尸的地点距离凶手家不足100米,其中一位凶手是小光的同班同桌,面对警方和家属的询问,3名凶手的父母以“怕吓到孩子”拒不开门配合。
僵持足足两个小时,在村支书的劝说下才不情不愿将门打开,凶手躺在床上像没事人一样玩手机,面对着监控拍下的证据,仍然矢口否认自己见过遇害者小光。
哪怕真相已经浮出水面,3名凶手皆已被逮捕,他们的父母也未曾出面向遇害者家属致歉忏悔,其中更是有两家人已经人去楼空,跑出去避风头去了。
3名凶手作案手段残忍娴熟且老练,凶手父母们麻木不仁不思悔改,与他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遇害者小光的乖巧懂事。
年仅13岁的他从小被爷爷奶奶带大,由于家里经济状况不好,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小光放学后常常会帮着爷爷奶奶卖苹果,在网上笨拙地举着镜头询问大家有没有想吃苹果的。
视频里卖苹果的小光腼腆羞涩,声音稚嫩,看起来有些放不开,但为了减轻爷爷奶奶的负担,还是坚持在网上卖自家的苹果,懂事
的
让人心疼。
小光出事后,家属和邻居们不敢告诉老人相关细节,“脸被铁锹铲得面目全非”对于老人而言太过于残忍,也太过于难以接受。
悲愤之余,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是:
这3名凶手究竟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怎样的代价?法律会如何对未成年凶手进行量刑?
虽然没有3名凶手的准确年龄信息,但已知他们皆是初中生,和13岁的小光是同学,因此可以推断出他们年龄大概在12岁至15岁之间,行为属于“情节恶劣”。
根据法律规定,在情节恶劣的前提下,如果年满14岁,肯定会负刑事责任。如果年满12岁但不满14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果不满12岁,则不负刑事责任。另外,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也就是说,这3名凶手最终可能被判决的最高刑期只能是无期徒刑。
至于3人能不能全部被判无期,主要看他们在案件中的作用,或者说他们的作用相当,不分主犯从犯,全部顶格处罚。
无数人都在翘首以盼期待着这3名凶手的处理结果,迫切希望这些天生的魔童受到顶格处罚,但别忘了,或许还有很多正在霸凌的未成年人,也躲在角落里等待着看处理结果。
不可否认未成年霸凌者虽然年龄小认知低,但每一个未成年霸凌者其实都知道自己是在作恶。
他们虽不知敬畏也不懂法律,但却可以从一桩桩真实案件的处理结果中形成基本认知。
为什么我们总在强调未成年不是犯罪的挡箭牌,触犯法律底线的魔童必须得到严惩?
因为只有代价才能震慑无知,只有法律才能让未成年霸凌者心存敬畏。
如果说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头野兽,那么法律的作用就是扼制恶的滋生,让作恶者时时刻刻顾忌着代价,不敢肆意而为地欺凌同学,将悲剧扼杀在摇篮。
不妨设想一下,假如邯郸这3名凶手最终没有受到应有的严惩,会让那些藏在角落里的未成年霸凌者怎么想?而如果这3名凶手全都受到了顶格处罚,他们又会怎么想?
永远不要低估孩子的恶,受益于生活条件和饮食结构的进步,如今的未成年人无论是在身体上还是在心理上,都远远要比前几代人成熟得多。
他们甚至比成年人更加会权衡利弊,网络上一桩桩霸凌案件的嫌疑人到头来只是受到不痛不痒的惩罚,这对他们而言不是警示和威慑,而是提示和暗示。
如果这一次放过这3名恶魔,那么未来就会有更多的恶魔出现。
今年3月份,最高检明确提出:“对于实施严重犯罪、性质恶劣、不思悔改的未成年人,要依法惩治、该严则严。”
个人认为,完全可以引入“恶意补足年龄”原则,也就是对待一些未达到追诉刑事责任年龄的恶魔,如果有足量的证据表明情节恶劣,就将其认作年龄达标,从而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保护法该保护的是受到伤害的孩子,而不是这些天生的恶魔,有的孩子犯了错可以被原谅,而这些天生的恶魔已然不配得到改过自新的机会。
唯有严惩,才能告慰遇害者家属的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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