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死缓!江苏省电力公司原总经理费圣英贪污、受贿案一审公开开庭宣判

“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9月26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苏省电力公司原总经理费圣英贪污、受贿一案,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费圣英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费圣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查扣在案的财物依法处置,对费圣英贪污、受贿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江苏省电力公司原总经理费圣英

青岛中院审理查明:

(一)贪污罪。2005年至2008年,被告人费圣英在担任江苏省电力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报销个人消费发票、签订虚假居间合同等方式,侵吞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3341万余元。

(二)受贿罪。1999年至2016年,被告人费圣英利用担任江苏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揽、投资入股、公司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费圣英单独或伙同他人、通过配偶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40万余元。

青岛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费圣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费圣英一人犯数罪,应予并罚。费圣英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在接受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延伸阅读:

昨晚,辽宁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辽宁省公安厅原巡视员杨振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辽宁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官河”注意到,辽宁省公安厅已有三任厅长被查。杨振福曾任盘锦市公安局局长,该局已有三任局长被查。

辽宁省公安厅连续三任厅长被查

杨振福​ 资料图

公开履历显示,杨振福,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杨振福曾任辽宁省公安厅经侦处处长、刑警总队总队长,盘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局长。2004年10月,任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09年5月,任阜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15年9月,任省公安厅巡视员;2016年11月,退休。

此前,辽宁省公安厅已有连续三任厅长被查。

2021年1月25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落马。李文喜曾于2002年5月至2011年3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2021年7月27日,李文喜被开除党籍。通报显示,李文喜是首个被指“获取巨额矿产收益”的“老虎”。

李文喜受审

今年1月6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文喜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李文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李文喜受贿金额超过5.4亿元。

2021年8月23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主动投案。薛恒曾于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任辽宁省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去年2月19日,薛恒被开除党籍。薛恒被指大搞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选人用人制度等。去年8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薛恒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薛恒被控受贿1.35亿余元。

去年3月1日,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大伟任上落马。王大伟自2013年3月起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去年9月29日,王大伟被“双开”,后于今年2月被提起公诉。

三任盘锦市公安局局长被查

杨振福曾任盘锦市公安局局长,该局已有三任局长被查。三人也都长期在辽宁省公安厅任职。

2021年5月14日,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姚喜双接受审查调查。公开履历显示,姚喜双,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姚喜双曾于2013年5月至2017年6月,任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姚喜双 资料图

2021年11月3日,姚喜双被“双开”。姚喜双被指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2021年11月16日,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海青任上被查。公开履历显示,申海青,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硕士学位。申海青自2017年8月起任盘锦市公安局局长。

去年6月10日,申海青被“双开”。申海青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借用公车,借公务考察之机旅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案件查办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

此外,近两年,还有三个曾任盘锦市市长、盘锦市委书记的“老虎”落马。

去年3月29日,辽宁省原副省长郝春荣落马。郝春荣曾于2016年9月至2018年2月任盘锦市代市长、市长。今年5月30日,受贿1883万余元的郝春荣,一审获刑12年。

去年6月2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国相落马。孙国相自2009年1月至2010年8月,任盘锦市市长;2010年8月至2016年9月,任盘锦市委书记。今年7月18日,受贿9765万余元的孙国相被判无期。

去年11月9日,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付忠伟落马。付忠伟曾于2018年至2020年任盘锦市委书记。今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付忠伟作出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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