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证券业从严监管信号不断释放,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券商提升执业质量,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内证券行业累计罚单已逾百张,处罚事由主要包括存在违规行为、未勤勉尽责、业务人员不适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规范等。
保荐业务成监管处罚的重点领域。4月16日,东吴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事因系涉嫌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4月12日,华西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江苏证监局作出的事先告知书,因涉嫌在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拟对其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监管措施。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也是一大“重灾区”,多名券商营业部人员违规被“点名”。今年2月,证监会组织稽查执法、日常监管力量集中查办了招商证券多名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托刑事追责、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内部问责进行立体化惩戒,包括对63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8173万元,对1人作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等。
“可以看到,部分证券公司执业质量仍有待提高。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券商执业质量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质量,应不断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券商推荐好公司的责任,督促其更好发挥‘把关人’作用。”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推动证券机构高质量发展方面提出多项举措,包括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等。
“‘黑名单’制度的设置,旨在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资本市场违规行为,提高市场规范化水平,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安全感,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平安证券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践行“看门人”职责,提高发行上市标准和辅导质效,高标准严要求对标各层次资本市场的上市指标,发掘和推荐真正具备成长性和投资价值的企业登陆资本市场。
田利辉认为,不被纳入“黑名单”应是券商从业底线,而不是目标。“黑名单”制度凸显出更强的监管力度,将进一步提高包括券商在内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成本,能够倒逼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更加审慎开展业务、扶优限劣,优化和提升执业效率。
上市证券公司具有证券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双重身份,其高质量发展对于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对上市证券公司的监管,4月12日,证监会就修订《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我国上市证券公司共43家,总资产占全行业的77%,2023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占全行业的70%和77%,规模和实力在行业中的影响和地位举足轻重。”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司长申兵表示,从近年来的监管实践看,上市证券公司仍面临“大而不强”的问题,在发展理念、投资者保护、内控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距离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标准和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整体看,《规定》对上市证券公司新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优化发展理念、加强投资者保护、健全内控治理、完善信息披露四方面,旨在通过加强监管,督促上市证券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公司治理,发挥行业标杆示范作用,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和“排头兵”。
专家表示,随着全面注册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证券业责任愈发重大,证券公司要尽快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强调功能性与盈利性的平衡、优化公司治理、强化业务管理和提升投行业务及财富管理能力,力争做深做精、做优做强。 (经济日报记者 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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