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北京放宽限购政策后,深圳也放宽限购政策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5月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分区优化住房限购政策。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缴交年限要求由3年调整为1年。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前述区域范围内再购买1套住房。

深圳的放宽限购政策,与北京同出一辙,都是通过选择区域放宽购房条件,让有需求的居民在放宽的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且都只能购买1套,而不像三、四线城市一样,没有数量的限制。这也意味着,北京也好,深圳也罢,都是有限放宽,而非无限放宽。

那么,这样的政策放宽,会不会引发炒房呢?炒房者会不会再次进场,将相关地区的房价炒高,让购房居民无法按照现行价格购房呢?相关地区又将如何防止这种现象发生呢?有没有有效的防范手段呢?

我们注意到,在深圳的政策中,对非深圳户籍居民购房,对离异的意向人士也可以限购一套。问题来了,如果是炒房者,或者住房投资者,会不会再次出现诸如“假离婚”等方面的现象呢?对政策出台后短时间内就办理了“离婚”、一看便知是“假离婚”的单身人士,是否能够购买一套住房呢?如果办理了,岂不就是一种炒房吗?与政策放宽的初衷相符吗?还是只要房子能够卖出去,就不要管那么多呢?

不仅如此,既然有这样的政策出台,那些个非深圳户籍的单身人士,会不会成为炒房者的炒房载体,帮助炒房者购房呢?反正可以每人一套,只要炒房者与单身人士之间签订一份协议,炒房者给予单身人士一定的报酬,炒房也就能够完成,相关地区的房价,也就不可避免地涨起来。如此一来,对于真正符合条件的居民来说,可能就要付出更多的代价。这应当不是政策的初衷,也不是放宽限购政策希望达到的目的。

一个必须正视的现实是,在非深圳户籍的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中,真正在深圳购得起房的,寥寥无几。他们的购房资格,很有可能被炒房者利用。毕竟,深圳的房价已经到了一般人只能望其项背的地步。

中央政治局会议没有再次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并不代表“房住不炒”定位已经取消,而只是依据眼下房地产市场的实际,适当放宽政策,以便于能够让房地产市场恢复正常秩序,并不是鼓励炒房,或者不管炒房、不管房价。如果那样,前面所做的一切,都将化为泡影。

对房地产市场来说,平稳仍然是主要目标。平稳不仅需要尽快让市场走出低迷,也包括房价稳定,而不是因为政策的调整,让房价再次回到上涨通道。如果这样,广大居民对政策的信任度就会大大降低,政府在广大居民中的威信也会出现问题。更别说,今天的年轻一代,早已不是他们的父辈、兄姐,必须要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新住房,他们需要的是,轻松愉快的生活。他们不会对房贷感兴趣,就算有房贷,也要不给他们的生活增添压力和负担。一旦房贷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影响,他们一定会选择租房,而不是买房。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降低房价,才有可能让他们产生购房念头。否则,房地产市场要恢复正常,难度将越来越大。

一线城市放宽限购政策,初衷不是炒房,也不是投资房产,而是想给市场增加一些消费动力,把被政策压制的消费需求释放出来。但是,谁也无法保证,炒房者不会随之进场,并利用各种手段进行炒房,对此,放宽限购政策的一线城市,应当早做防范,避免出现炒房问题,避免房价再度上涨。今天的市场,经不住房价上涨冲击,广大居民的购房心理,会在房价上涨中彻底冲垮,到时候,可能就是得不偿失了。

所以,关注一线城市限购政策调整,更关注一线城市有没有防止炒房和房价上涨的措施。今天的房地产市场,不是十多年前,可以翻来覆去地调整。一次调整,一次居民购房信心下降、热情下降。几次反复,市场就真的要出大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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