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2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震慑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了8件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受贿人行贿人均被依法惩处,彰显司法机关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坚定立场。
本次发布的案例中,包含了多起向社会保障、医药、组织人事、司法等重点领域的行贿犯罪,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释放了加大对重点领域行贿犯罪惩处力度的强烈信号。
社保基金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制度发挥作用的基本物质保障,管好、用好社保基金关乎大局稳定,关乎民生福祉。在典型案例中,被告人李某向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名工作人员行贿226万元,为30人违规办理提前退休,为23人违规办理补缴养老保险,骗取国家巨额社保基金。
最终,李某被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与其所犯诈骗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社会保障领域行贿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鲜明态度。
医药领域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主阵地,关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权益。依法严惩医药领域行贿犯罪,是净化医药行业生态、服务保障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典型案例中,被告人胡某亭在向某市中心医院销售医用胶片、一次性注射器等医用耗材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给予该中心医院两任院长、设备部主任、药学部主任、CT室主任好处费共计580万余元。
司法机关认为,胡某亭的行为破坏了医药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影响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加了患者治疗的费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为谋取职务提拔而行贿,不仅严重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而且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到组织人事领域,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在典型案例中,某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宋某毅,为在职务提拔等方面得到时任某市委副书记徐某的帮助,向其行贿 60万元。换届时,宋某毅在徐某的帮助下,被提拔为某县政协主席。宋某毅本人也被查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667.9 万元。
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宋某毅有期徒刑五年,与其所犯受贿罪进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组织人事领域行贿犯罪严惩不贷、对跑官买官行贿犯罪决不姑息的鲜明态度。
通过行贿谋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滋生刑罚执行环节司法腐败的重要原因,严重危害法治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在典型案例中,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的杨某文,在明知其病情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情况下,为逃避服刑改造,多次给予某监狱医院管教大队、某省监狱管理局、某监狱等多名司法工作人员财物共计63.6万元,多次违法获批暂予监外执行共计9年3个月20日。
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杨某文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纠正其获批暂予监外执行的不正当利益,将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与本案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从严惩处司法领域行贿犯罪、深入纠治司法领域腐败、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两高”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为护航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