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改善 “美丽长春”生态画卷日新月异

环境空气综合指数3.58,同比上升0.26,上升幅度7.8%;16个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三类水体9个,无劣五类水质断面……日前发布的《2023年长春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显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改善,长春朝着生态强市目标又迈进了一步。

2023年,长春市委、市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围绕“生态强市”任务目标,建设“无废城市”,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美丽中国”长春样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全面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优良天数314天,优良率86%。PM2.5浓度32微克/立方米。6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同比“一降、一平、四升”。8月、9月和12月,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168重点城市中分别排名前第9、第20、第18位。全年综合指数位于168城市第38位,东北三省省会城市首位。

优良水体比例达到省级考核目标。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6.3%,达到省级考核目标,刘珍屯断面突破四类考核目标,水质均值持续稳定在三类。新凯河公主岭市断面消劣成果巩固良好,无单月返劣情况出现,水质提级改善为四类。18个省控断面均稳定达到考核目标。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依托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等项目,实施“深翻+增施有机肥”保护措施360.88万亩。启动“黑土粮仓”科技会战,建成17个千亩核心辐射示范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77.16万亩。累计治理25处农村黑臭水体。完成65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治理率达31.9%,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的25%目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74.43万吨,清理畜禽粪污260.62万吨。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高质高效。截至2023年底,前六次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42项问题,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236项,整改率97.5%;交办的10860件信访案件,已办结10836件,办结率99.8%。第二轮省级督察交办的1683件信访案件,已办结1671件,办结率99.7%。

“无废城市”建设蹄疾步稳。谋划重点项目51项,计划总投资589亿元。与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省生态环境厅、哈尔滨市、沈阳市、大连市分别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成功举办全国汽车产业低碳循环发展项目推进会。深入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已有112个单位完成第一轮“无废细胞”申报工作。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启动了长春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汽开区、经开区已获得国家生态示范园区命名,净月区、莲花山旅游度假区已获得省级生态示范区命名,九台区已获得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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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志明

通讯员 李春晖 李长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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