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元十五年,汴州发生兵变。该事变在文人和史官笔下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和因果,这与他们各自所处的时代、立场、动机有关。韩愈基于文人相惜心态和中央本位立场回护罹难者,强调士卒杀帅的事件结果。史官则吸纳了因果叙述完整的子部小说成分,叙述了兵变的起因。藩镇兵变的书写过程体现了文史互动的复杂性。
史籍中的汴州兵变
《资治通鉴》载贞元十五年二月的汴州兵变事。新旧《唐书》皆有陆长源传,其中关于汴州兵变的叙事大抵与《资治通鉴》相类,差异仅在文字的繁简。《资治通鉴》中,导致汴州兵变的主要人物是陆长源、孟叔度,新旧《唐书》在叙述二人之事外增益了僚佐杨凝纵恣淫湎的内容。
新旧《唐书》中的《董晋传》与《资治通鉴》“贞元十二年八月丙子”条中的互见文字表明,上述史籍对兵变事件的叙述较为一致。概言之,汴州兵变的起因大抵有以下关键情节:(1)陆长源力主改换董晋旧制,以严刑峻法管制军士;(2)陆长源以“河北贼”辱骂本镇军士;(3)孟叔度淫戏乐营妇人;(4)孟叔度克扣军士例布。其中前三个情节又见于唐人胡璩的笔记《谭宾录》。
《谭宾录》全书现已散佚,引文部分载于《太平广记》卷一七七。胡璩,《新唐书·艺文志》称他是“文、武时人”。他的这条记载与汴州兵变发生的时间相距五十年左右,其记事当有所本,因此为史臣所采用。《谭宾录》所记是目前可考的有关汴州兵变最早的叙事文本,其中有些内容未为唐代正史所载,应当引起重视。相较于正史结尾“放兵大掠”“斯须骨肉弥散”等略显恐怖的描述,《谭宾录》在事件叙述之后还有大段因果分析。
胡璩倾向于将汴州兵变解释为军士受陆长源、孟叔度等文官压迫后的应激反应,比如写董晋性情“宽厚、谦恭简俭”,而写陆长源性情“峭刻”“轻言无威仪”“不为军州所礼重”。这一对比被史臣以互见法分别录入董晋、陆长源本传及编年纪事。比如,《资治通鉴》“贞元十二年八月”条载,陆长源性格严苛,屡欲更革旧制,为董晋所阻。元人胡三省注《资治通鉴》,认为“贞元十二年八月”条所记是“为长源以刚刻致祸张本”,未将汴州之乱归因为军士叛逆凌帅。再如,《资治通鉴》“贞元十五年二月”条更是称孟叔度“死有余罪”。
由上可见,史臣对这一事件的总体看法是,汴州兵变并非因为军士有心犯上凌帅,而是因为藩镇长官“死有余罪”“有以自取”。结合《谭宾录》所载,汴州军士脔食陆长源、孟叔度二人,甚至称得上是他们遭受长期霸凌后的正当反抗。
韩愈的汴州之乱叙事
韩愈一生有过数次入幕经历,分别是贞元八年与李观游于京师柏良器之门,贞元十二年入汴州董晋使府,贞元十五年入徐州张建封幕府,以及元和十二年随裴度彰义军平淮西。当时,柏良器任神策大将军,为禁军统帅;裴度领军宣慰淮西,为宪宗宰相。韩愈入藩镇幕府时间为贞元十二年至十六年,其中以在宣武军董晋幕府的时间为久。
韩愈为董晋的文胆,现存诗文《汴州东西水门记》《送汴州监军俱文珍序并诗》《奏汴州得嘉禾嘉瓜状》《祭董相公文》《赠太傅董公行状》等。贞元十五年二月,董晋薨,韩愈护丧归葬,未及携家小离开。是月,汴州发生兵变,军士杀留后的陆长源及僚佐孟叔度、丘颖。韩愈于河南偃师闻讯,遂作《汴州乱》二首。
《汴州乱》二首均为七言六句的古体诗。其一中的“汴州城门朝不开”,语言平易自然,若以现在眼光看,语意似乎平淡无奇。依唐制,城门须按时启闭,但汴州城门白日应启时未启,暗示了城内氛围的异乎寻常。“天狗堕地声如雷”造语奇崛,然亦有所本。
《史记·天官书》载,汉初七国之乱时,“彗星数丈,天狗过梁野”,又云“天狗,状如大奔星,有声,其下止地,类狗。所堕及,望之如火光炎炎冲天。其下圜如数顷田处,上兑者则有黄色,千里破军杀将”。《后汉书·天文志》载,光武帝建武十年有大流星,“须臾有声,隐隐如雷……有声如雷隐隐者,兵将怒之征也”。
韩愈涵咏经史,以险怪想象结合天文典故,从汴州城门之静闭到天狗堕地的剧烈响动,以寥寥十余字描述了汴州兵变的背景。随后,韩愈将视角转入城中细节,描述军中“健儿”的所作所为。“健儿争夸杀留后”中的“夸”字有异文,一作“诱”。清人俞樾将文本结合以文字学,认为本字为“哗”,唐人书“哗”字讹变成“夸”,进而谬误为“诱”。此说有合理之处,然诸家注本皆不见“哗”字。
俞樾否定“夸”“诱”的原因在于,他以为“是时军乱而杀其将,非为人所诱,亦非欲以此夸于人也”。然而,“争诱”固然不通,“争夸”却恰如其分地刻画出“杀留后”的军士事毕后耀武扬威的骄横姿态。“连屋累栋烧成灰”描绘城中屋舍遇火的情景,与天狗堕地“望之如火光炎炎”的景象相呼应。这两句诗相连,上句写人之乱,下句则写城之毁。
《汴州乱》其二的书写对象不再是兵变的具体过程,而是汴州兵变之结果。该诗以设问起笔,揭示汴州今昔遭逢之对比,然后将汴州之乱归因为德宗姑息养乱、不肯讨伐。中国古典诗学有根深蒂固的讽喻传统,故而后人论及《汴州乱》往往强调其卒章显志的议论部分。比如:朱彝尊称许此诗“质直得情,正是歌谣意”;胡渭认为“此诗一章讥四邻坐视,二章讥君相姑息也”;陈景云称该诗“首章意乃公羊子所云‘下无方伯’,次篇则‘上无天子’也”;印宪曾亦认为《汴州乱》“二首前伤无霸,后伤无王”。
胡渭、印宪曾等人都以先秦之宗周与诸侯的关系,来类比唐王朝与宣武军等诸节度藩镇的关系,体现了他们经传统经史之学熏染而形成的藩镇观念。然而,学界在数十年的讨论中,对藩镇的刻板印象有所改观,因此有必要突破泛泛而谈的讽喻之说,重新审视韩愈的汴州之乱书写。
尽管韩愈将汴州之乱书写得如此真切,令人如临其境,但是他并未亲历这场兵变,而是通过耳闻而非目睹获取汴州消息的。韩愈在赠张籍的《此日足可惜》一诗中写道:暮宿偃师西,徒展转在床。夜闻汴州乱,绕壁行彷徨。
该诗全篇百余句,上引部分表明,汴州之乱发生时韩愈身在偃师,汴州的一应情况包括家人安危皆是韩愈听传闻所知。因而,《此日足可惜》中的这几句诗恰恰可为《汴州乱》作一注脚。考诸新旧《唐书》,德宗贞元十五年二月未出现特异星象,可知韩愈《汴州乱》诗并非全然写实。所谓天狗灾象当是诗人的春秋笔法,意在将其当作叛乱的兆征并为“健儿争夸杀留后”做铺垫,同时也给汴州兵变打上了“七国之乱”式的叛逆烙印。
韩愈叙事心态钩沉
对于汴州之乱这一事变,史学著述与文学书写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张力。史臣叙事将整个事变的因果链叙述得相当完整,重在反映陆长源及汴州部分文职僚佐对军士的欺压,具体描述了军士与陆长源、孟叔度的结怨过程。韩愈则力图将该事变描述为汴州军士的犯上作乱,只字未提罹难一方可能存在的过错。
我们要关注的不是这两种写法孰对孰错,而是韩愈如此书写的原因,即他在叙事中体现的文人心态。汴州事变相对接近史实的表述是董晋薨后,军士们不堪陆长源、孟叔度的苛刻盘剥,于是愤而杀之。因此,影响韩愈书写的直接因素与一系列人物有关,包括董晋、宣武军士、陆长源,以及孟叔度、杨凝等文职僚佐。
董晋与韩愈的关系。韩愈入汴州幕,并非他本人的主动选择。贞元十一年九月,韩愈赴洛阳,翌年三月董晋任东都留守,由是韩愈得以依附于他。贞元十二年七月,汴州兵发生骚乱,董晋移镇宣武军,并征辟韩愈。是时,董晋以宰相之尊知遇韩愈,后者自然对前者有所称扬。贞元十三年,韩愈作《复志赋》云:“非夫子之洵美兮,吾何为乎浚之都?”由此可知,董晋是韩愈留居汴州的主要原因。通观韩愈的相关叙述,其主要内容是对董晋安定汴州的颂扬。
韩愈反复渲染董晋入镇前汴州的危乱,并将董晋入镇宣武军视为“平汴州”,在高度评价了董晋功绩的同时流露了心中的隐忧———“今公没矣,人谁与安”。董晋亡故,韩愈对宣武军如何镇抚军士怀有疑虑,然而彼时他亦并未料到会再次发生兵变。汴州兵变的发生,使韩愈自然联想到董晋之死。由是揆之,韩愈笔下的“公薨军乱”不宜简单当作“董晋死后,宣武军发生了动乱”的历史叙述,而是一种印证“今公没矣,人谁与安”的因果叙述。
韩愈对汴州军士的看法。在董晋宣武军幕期间,韩愈主要从事文字工作而非庶务。相较其他僚佐,韩愈与军士关系恐怕更为疏远。韩愈对宣武镇的看法大致有二:其一,承认汴州的重要战略地位,高度评价镇帅、监军等唐廷委派的管理层;其二,对地方武官系统怀有猜疑,道出了汴州军士骄纵混乱的形象。
韩愈与宣武军文职僚佐的关系。董晋镇汴州期间,幕中文僚可考者有韩愈、刘宗经、韦宏景、杜伦、陆长源、孟叔度、丘颖、杨凝、周君巢、崔翰、李仁钧等。其中陆长源、孟叔度、丘颖、杨凝四人皆与韩愈有私交。韩愈的《又寄随州周员外》中写道,该诗以昔时同僚之口吻追忆故人,反映了韩愈与他们的交好。
据《祭董相公文》载,董晋殓葬时参加祭奠且得以列名者有四人,即陆长源、孟叔度、邱颍、韩愈。其中韩愈为宣武军文胆,居于末位;陆长源、孟叔度、丘颖三人数日后皆死于兵乱。杨凝其时朝正未还,故祭文中不录其名。结合《新唐书·杨凝传》中“孟叔度横纵挠军治,凝亦荒湎”的记载,我们似乎可推出陆、孟、丘三人执掌宣武军实权,而杨凝于节镇军务插手不多的结论。
贞元十四年末杨凝朝正,韩愈有《天星送杨凝郎中贺正》诗相赠。韩愈在诗中称杨凝为君子,殷切叮咛他准时朝政,并表达了对其仕途的美好祝愿。元和六年,董晋之子董溪坐盗军资流放长沙而死,两年后韩愈为他撰写墓志。其时距离董晋身死已近二十年,韩愈在文中仍称陆长源“标望绝人”,赞杨凝、孟叔度“以材德显名朝廷”。韩愈对这四人的推重,既与他们文人兼同僚之间经交游唱和结成的交情有关,也与他们的入幕方式有关。
陆长源为御史大夫行军司马,杨凝为检校吏部郎中观察判官,杜伦为检校工部员外郎节度判官,孟叔度为检校金部员外郎支度营田判官,他们的官职都由朝廷任命,对于在京都屡屡碰壁、年近而立才被董晋收留的韩愈而言,空降汴州的陆长源等人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朝廷的权威。因此,韩愈如果将汴州之乱真实的前因后果写入诗中,则代表朝廷权威的诸人之死将成为“有以自取”,这无疑会削弱《汴州乱》诗尾的讽喻性。
总之,影响韩愈汴州乱叙事的心态要素大略有三:其一是对故主董晋的推崇;其二是对汴州地方武官系统的刻板印象;其三是对文人同僚的友善态度。前两点使得韩愈用力刻画汴州兵变的叛乱性质,第三点则使得韩愈搁置贞元十五年汴州兵变的起因,回护了“有以自取”的陆长源等人。
汴州之乱的书写过程
文史互证是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重要方法,然而长期以来学者侧重其相互印证的一面,而忽视了二者之间书写差异可能带来的张力。以韩愈《汴州乱》叙事而言,学界提及韩愈入幕经历时大多会涉及此诗,但处理方法往往是嵌套进传统史学的宏大框架,将韩诗作为中晚唐藩镇割据叛乱的注脚一笔带过。
应当承认,贞元十五年二月的汴州兵变是既成的历史事实,韩愈与史臣叙述这一事变的主要分歧在于归因,韩愈强调骄兵犯上而史臣归因为罹难者“有以自取”。事实上,韩愈的归因并非一己之见,而是同一时期众多文人的普遍看法。韩愈的知交孟郊有两首诗述及此事。彼时文人对汴州之乱大多倾向于批判汴州军士而惋惜同情陆长源等人。
参合《谭宾录》的记载,可知早在唐代两种归因已同时存在,分别涉及以韩孟及其交游者为代表的文人群体,以及以《谭宾录》撰者胡璩为代表的坊间传闻记录者。韩愈、孟郊、李翱、张籍等文人活跃于其时其地,与死于兵变的陆长源等人之间存在交往关系,并以匡扶朝廷为己任,因此对于汴州兵变更愿意渲染藩镇对中央统治的巨大威胁。
从政治地位看,韩愈彼时人微言轻,权德舆则典掌诰命。权德舆《董晋神道碑》与韩愈《董晋行状》采用了相类的叙事话语,可以视为对汴州兵变的官方定性,因而这一文人群体的叙事可以视为官方态度的表达。但是,汴州及周遭地区关于陆长源、孟叔度苛待军士及品行不检的坊间传闻,作为一条暗流涌动在官方叙事之外,并在数十年后为胡璩摭拾而汇入《谭宾录》。
自古以来,史臣多由文人担任,如《新唐书》的作者欧阳修即是北宋文坛盟主。但是,诗文与史籍的书写方式毕竟存在差异,诗文无须对事件的原委始末负责,因此在内容和表达形式上具有更大的弹性。韩愈及其交游者基于文人相惜的心态,以中央本位自居,在汴州兵变叙事中搁置了不利于文人形象的因素,而直书官员身死军中这一结果,固化了藩镇军士叛乱的印象。史籍叙事则不然,因为古代史臣修史的原则是“实录”,其目的在于为后世提供鉴戒。有研究者指出,《通鉴·唐纪》的编撰参据了经史子集。韩愈、孟郊等人诗文见于别集;《谭宾录》为子部小说:二者都是史臣修书参照的对象。
五代北宋时期的史臣与唐德宗朝相去百余年,此间历经数轮政权更替,他们以局外人的身份看待前朝史事,不惮于人物褒贬,自然不必如韩愈等人一般为尊者讳。就叙事详尽程度而言,吸收唐代街谈巷议的小说《谭宾录》所记贞元十五年之汴州兵变可谓有始有终,自然在局部叙事中为史臣当作史料采用。然而,韩愈等人的汴州之乱书写并未湮没不闻,而是被纳入了宏观的历史叙事。史臣历史叙事中采用了韩愈等人的论调,将汴州兵变作为藩镇动荡的一环加以叙述,从而强化了唐代藩镇的负面形象。
结语
对于贞元十五年发生的汴州兵变,韩愈、孟郊等当时文人与后代史臣存在不同的书写倾向,这与双方所处时代、立场、动机有关。前者基于文人相惜心态和中央本位思想,在诗文中回护罹难者,搁置了孟叔度等人“死有余罪”的起因,将兵变渲染为藩镇士卒骄横凌上的结果。后者则站在局外人的角度,采用了民间传闻加以整合改写,指出陆长源“有以自取”的完整因果。尽管史臣在具体事件的叙述上与韩愈等人相悖,但在历史叙事中,史臣则与后者保持了相同的立场。这一书写过程体现了文史互动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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