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开放是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动力,目前,我国已形成了涵盖股票、债券、衍生品及外汇市场的多渠道、多层次开放格局。下一步,还将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

目前,我国已经完全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领域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在企业征信、评级、支付等领域给予外资机构国民待遇,放宽对外资机构在资产规模、经营年限等股东资质方面的要求,大幅扩大外资机构业务范围。在开展新业务试点时,对中外资机构也是一视同仁。

近年来,金融领域先后推出50多项开放措施,一系列开放举措助力加快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目前,已有超过200家外资银行在华设立了机构,1128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自2020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以来,中国证监会已批准24家外资控股或独资的证券期货基金公司。

未来,我国还将进一步扩大银行保险领域外资金融机构准入,拓展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国内债券市场业务范围,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内投资试点,支持外资机构更好来华展业兴业。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 聂杰英:在新批复的国务院对于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2.0版的方案当中,金融仍然是重点领域,相关政策占比超过了30%。我们下一步,还会积极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进一步推动制度型开放。

(总台央视记者 王雷 沙千 刘世军 杜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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