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龙湖企业”)发布关于“21龙湖03”票面利率不调整以及“21龙湖03”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不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5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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