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兆龙:“我有《黑客帝国》的分红,2集票房几十亿美金,分红比当初的片酬还要高,就算以后我不在了,我的子孙后代也能继续收钱。”网友说,他应该感谢李连杰不出演《黑客帝国》。

李连杰拒绝在《黑客帝国》中出演的原因,可能是出于对个人武术动作版权的保护。李连杰作为当时已经成名的功夫明星,对于自己的武术动作被永久记录并被剧组无限期使用表示担忧。他可能认为这样的要求会使得中国传统武术文化被复刻和盗用。从而影响到自己及其他武术演员的事业发展。此外,导演沃卓斯基兄弟希望电影中的打斗场面能够充分展现中国功夫的魅力,因此他们想要记录下李连杰的全部武术动作以用于电影制作。

然而,李连杰出于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对传统武术可能被外国利用的顾虑,拒绝了这一要求。成龙也面临了类似的情况,并且做出了相同的决定。最终,这一角色由邹兆龙出演,他抓住了这次机会,在影片中展现了自己的武术特色,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邹兆龙在拍摄时几乎满足了所有的要求,包括演正面人物、穿唐装等,如果没有他的武术动作,电影的拍摄将难以完成,所以给了他分红。他不仅在拍摄期间获得了片酬,而且在电影上映后,随着电影的持续盈利,他还获得了额外的收入。《黑客帝国》系列电影全球营收高达数十亿美元,这为参与该片的演员们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票房收入:据报道,整个《黑客帝国》三部曲在全球范围内的票房收入超过了4亿美元。演员分红:基诺·里维斯在《黑客帝国》中的片酬随着系列电影的成功而显著增加。他的片酬从第一部的一千万美元增长到第二部的超过一亿美元。至于邹兆龙,虽然他的初始片酬并不如主演,但由于合同中包含了版权分红的条款,他至今仍然能够从电影盈利中获得分红。据报道,他的累计分红已经超过了十几亿元人民币。

但是网友们对于他在节目说的这个“几十亿”,不知道是从几十亿中分红,还是分到个人手里就有几十亿?很大情况是从几十亿中按照比例分红,而不是分到几十亿。因为这部电影全球票房也才30亿人民币左右,他不可能给一个人分到几十亿,应该是从几十亿中分到“比例”的利润。邹兆龙曾表示自己每年都能收到《黑客帝国3》的盈利分红,并且这份收入是永久性的。这意味着即使他不在了,他的子孙后代也可以继续领取这份分红。

邹兆龙在这部电影中的表现不仅展示了他的武术特点,而且为他带来了长远的经济收益,这种情况在电影行业中并不常见。总的来说,李连杰的决定反映了一个艺术家对自己作品权益的保护以及对文化传承的重视。尽管他没有参与《黑客帝国》,但他的这一立场在业界获得了理解和尊重。李连杰在90年代已经有相当高的片酬,在香港的片酬高达2000万,并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增长。在2000年后更是达到8000万的水平。然而,当他进入好莱坞时,面临的是一个不同的环境和市场。最初他在《致命武器4》中的片酬经过谈判从100万美元被降低到50万美元。

尽管好莱坞开始给出的待遇相对较低,但李连杰凭借自己的实力和票房号召力逐渐赢得了更高的片酬和认可。在《木乃伊3》中,他的个人片酬据说不可能超过1000万美金。值得注意的是,好莱坞电影演员的收入除了片酬外,还包括电影的后端分红,DVD销售等,这也是他们总体收入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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