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4日讯 据北交所网站8月2日消息,北交所决定终止对深圳市鸿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鸿普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3年12月29日受理了鸿普森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4年6月28日,鸿普森向北交所提交了《深圳市鸿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鸿普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鸿普森系一家智慧城市数字化建设及运营服务提供商,专注于为政务、医疗、教育等各领域客户提供云平台、大数据平台的建设运营服务,以及相应领域的人工智能产品研发和技术应用。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发胜直接持有公司1,444.8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55%,另通过合创荣间接持有公司7.33%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88%,为公司控股股东。袁菲直接持有公司835.2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0%;通过合创荣持有公司3.58%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8.18%。张发胜与袁菲为夫妻关系,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8.06%。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发胜、袁菲。 

  鸿普森原拟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9,000,000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350,000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350,000股(含本数)。 

  公司原拟募集资金12,674.00万元,用于智慧城市领域AI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鸿普森研究院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鸿普森本次的保荐机构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刘敏、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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