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部分背景复杂的境外咨询机构以“专业访谈”为名,大肆搜集我国重点产业领域敏感信息,为境外势力制裁我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精准“靶位”,威胁企业生存发展,危害我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机关接到群众举报,我重点产业某头部企业技术人员王某,在离职后以电话方式多次接受境内外咨询机构所谓“专业访谈”,透露了原就职企业的重要敏感信息,并获酬金。经调查,某背景复杂的境外咨询机构通过其在华子公司,对王某原就职企业开展“调查咨询”,因王某离职前是该企业骨干技术人员而被纳入视线。在高额咨询报酬诱惑下,王某未能守住底线,接受了对方的“专业访谈”邀约,致使相关敏感信息外泄。掌握充足证据后,国家安全机关果断采取措施,阻止了事态进一步扩大,等待王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条规定,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属于间谍行为。

国家安全机关提醒,相关人员如遇以“专业访谈”“有偿咨询”等为名要求搜集提供涉密敏感信息的可疑情况,应及时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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