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披露关于终止对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马鞍山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3月3日依法受理了马鞍山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日前,马鞍山行向深交所提交了《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保荐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马鞍山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马鞍山行成立于2009年7月,前身为安徽马鞍山农村合作银行。成立以来,以“服务三农、支持中小”为宗旨,践行“同舟共济、伴同成长”的企业文化,建立高效、规范的运行管理体系,首创全国农村金融机构微小贷款业务、在全国中小银行首创绿色金融业务、在全国农村金融机构首开培训机构,是安徽省首家跨区域发展的农村金融机构。 

  截至招股书说明书签署日,马鞍山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999.00万股,持股比例10.00%;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4,998.00万股,持股比例10.00%;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700.00万股,持股比例5.13%;安徽国控资本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00.00万股,持股比例5.00%。 

  马鞍山行原拟在深交所主板发行不超过5亿股,实际发行的总规模将根据资本需求情况、马鞍山行与监管机构沟通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等决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原拟全部用于充实本行核心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 

  马鞍山行本次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赵文丛、宋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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