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驾驶小型汽车

行至高速公路某路段时

察觉车辆底盘有异响

随后低速行驶并向左变道

正遇后方车辆行驶至此

两车发生碰撞

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

及两车车损

这种情况下是谁的过错呢?

2024年2月24日晚上10时许,赵某从上海虹桥机场出发,准备驾车返回家中,正好碰到隔壁小区的朋友一家三口旅游回来,面对朋友搭便车的请求,赵某想着反正也是顺路的事儿,还能赚个油钱,一行四人就这样出发了。

当天晚上11时许,刚下过小雨,路面湿滑,赵某驾驶小轿车沿高速中间车道行驶,驶过一截路灯比较昏暗的路面时,突然察觉车辆底盘有响声,仿佛卡到了什么东西,他立即减速向右侧打转向灯,想去应急车道停车检查。

事发现场

由于在反光镜中看到右侧车道有车辆驶来,赵某只得先回到原车道,于是急忙向左打方向盘,此时他的车速已降至5码左右。

但用力过猛

车辆直接四十五度倾斜着

窜到了原车道和左侧车道中间

适逢后面的轿车高速驶来

"砰"地一声

后方小轿车撞上赵某车辆的左侧车门

赵某的车辆直接被撞得原地掉了头

所幸四人均有佩戴好安全带

无明显外伤

赵某立即停车查看情况,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留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置,与此同时,发生碰撞的另一辆小轿车内形势不容乐观……

赵某驾驶的小轿车

据后方小轿车司机小刘回忆,自己是网约车司机,当天晚上这单四名乘客,副驾驶一人,后排三人。

当时小刘正驾车行驶在中间车道内,突然看到前方车辆停住并亮起双闪灯,于是立即踩刹车,但由于车速较快、刹车距离不够,遂向左变道,没想到对方也以极低速向左变道,斜着出现在车辆前方,自己避无可避,直接撞上了前车左车身。

后方小轿车

尽管120很快赶到现场急救

但已无力回天

小刘后排最右侧座位上的乘客

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后排最左侧乘客肋骨、胸骨骨折

赵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赵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

承担事故75%的责任

检察机关遂以涉嫌交通肇事罪

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检察官提醒,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安全谨慎驾驶。

作为乘客,不论是坐在副驾还是后排,都务必要系好安全带。若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请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警处理,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伤员,切勿存在侥幸心理。网友热议

对于该案件的判决

网友们有着不同的看法

有网友认为

前车驾驶员赵某

不应该只要承担75%的责任

并为后车司机喊冤 

也有网友觉得

后车司机确实需要担责

"前车打双闪,后车应该减速慢行"

"后车紧急避让也是变道"

"看到前方有问题还没减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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