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2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举行“依法惩治跨境电诈犯罪 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一部”《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发布会现场。最高检供图

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表示,当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持续高发,犯罪形势严峻复杂,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极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开展侦查、起诉、审判等工作,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态势得到明显遏制。去年以来,在中央政法委部署指挥下,中央政法单位高度重视,会同多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对外交涉、严厉打击等一系列措施,集中抓获遣返数万名境外涉诈分子。各地在办案中发现,随着境外犯罪集团对抗能力不断增强,犯罪手段持续升级,打击治理难度日益增大,实践中出现犯罪组织集团化、跨境电诈及其衍生犯罪呈现新特点、查明犯罪事实难度加大等新情况,为进一步加大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打击治理力度,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经深入调研、反复会商,并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共同制定本《意见》。

葛晓燕介说绍,《意见》共三部分十六条,规定了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的总体要求、法律适用、程序规定、追赃挽损等,主要体现四个方面内容和特点:

坚持总体从严,彰显严惩立场。依法从重打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和境内协同犯罪,是政法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意见》从定罪量刑、法律适用、政策把握、财产处置等各方面,全面落实从严惩治要求,旨在释放依法从严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效应。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践需求。《意见》聚焦司法办案中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审查运用、刑事政策、追赃挽损等问题,有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

坚持依法打击,确保不枉不纵。《意见》突出强调,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以证据为中心,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全面收集、审查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办理。

强化追赃挽损,维护财产权益。《意见》第15条强调,要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全面调查、审查跨境犯罪集团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及时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账户资金、房产、车辆、贵金属等涉案财物,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各环节。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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