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武松,很多人都会想起他的另外一个称号“武都头”,那么都头的权力有多大呢?为何他最终选择上梁山,我们来一起探究。若想了解都头是多大的官职,首先得弄清楚《水浒传》的写作背景,作者施耐庵生活的时代是元末明初,他所著的《水浒传》取材于北宋末年宋江起义的故事,书中人物的生活背景本应是在北宋,但因施耐庵更熟悉的是元朝的官吏制度,因此在编写《水浒传》时与北宋的实际官吏制度会有一定的出入。

“都头”是军职名,最初设立是在唐朝中期,《资治通鉴》中记载“唐之中世,以诸军总帅为都头。至其后也,一部之军谓之一都,其部帅呼为都头”,“都”是一个军事单位,统治者将其兵力以“都”为单位进行划分,每一都的首领称为“都头”,每一都的兵力少则千人,多则万人,可见唐朝时期都头的权力很大。

在北宋时期,“都”的编制缩小,“都”一级统兵官,其中步兵首领称为“都头”,而在书中记载武松是阳谷县的都头,还是知县自定的。在宋朝,县里根本没有“都头”这个职务,因为县一级不设“都”这个军事单位,因此并不符合宋朝的官职。而在元朝,“都头”是县级衙役的统称,负责抓捕罪犯,武松是县衙里衙役的头头,相当于现在派出所所长,权力并不是很大。武松在走入仕途后,打算做个好公务员,前途光明。

然而这些在他回乡看望哥哥时全都破灭了,他的哥哥武大郎被潘金莲和西门庆毒杀,他收集证据将西门庆等人告上衙门,奈何西门庆买通知县,他状告不成还被打了板子。嫉恶如仇的武松看着罪人逍遥法外,顿时愤怒不已,于是起了杀心,自己动手解决了潘金莲与西门庆,为哥哥报了仇。武松知道动手杀人就意味着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然而杀哥之仇不得不报,无奈下他只能选择这种方式,事情结束后他去自首,衙门也从轻发落,将他发配孟州,这件事是武松选择上梁山的重要开端。

论武松这个人物,他其实是个充满矛盾的角色,更贴近于现实,不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他有能力有追求,在被发配孟州后依然没有放弃对仕途的希望,同时也有私心和缺点,在做许多事时总是从自己的处境为出发点,凡事为自己留好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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