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清华 通讯员 范洪艳 济南报道

7月1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社厅主要负责人介绍山东援企稳岗和促进青年群体就业工作情况。为帮助企业促进发展和稳定就业岗位,帮助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这次出台的文件对于稳岗返还有哪些调整?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处长张成波介绍,稳岗返还政策自2015年开始实施,目的是激励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今年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做了调整优化,主要体现在“两变”和“三不变”。

“两变”,一是扩大资金用途,二是优化经办模式。资金用途上,当前政策中的四项用途是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今年增加了用于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企业在合规使用资金的前提下,可以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具体用途。经办模式上,明确要求根据受益企业提供不同的经办服务,对普通企业,继续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企业,指导企业用好稳岗资金,对劳务派遣单位,指导其主动申请。

“三不变”即:资格条件不变、返还标准不变、受益范围不变。资格条件上,参保企业需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返还标准上,大型企业按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受益范围包括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六类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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