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6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对一名在案件执行期间多次以侮辱性数字转账、骚扰申请执行人的被执行人王女士(化姓)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该案揭露了一起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引发的纠纷,以及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恶意挑衅行为。

2024年5月,李女士偶然发现丈夫杨某与王女士存在不正当关系,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向对方转账“520”“1314”等特殊金额,合计25730元。李女士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该笔夫妻共同财产。宁乡法院审理认为,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经调解,王女士同意于2025年5月13日前一次性返还全部款项。

然而,王某并未按时履行,反而在此后多次于凌晨两三点向李女士转账“250”“438”等带侮辱含义的金额,共计47次。同时,王女士还伴随拨打骚扰电话、发送辱骂短信,致使李女士长期失眠,正常生活受严重干扰。

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查明,王女士名下确有存款,具备履行能力,其转账行为明显属故意侮辱,已构成对司法权威的挑战和对申请人人格的贬损。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其当面道歉。

法官提醒,公民应在法律框架内理性解决纠纷,任何挑衅司法尊严、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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