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26日电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26日公布两则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平洋产险)旗下分公司及支公司的处罚信息,两公司合计被罚100万元。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截图(下同)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洋产险浙江分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2024年7月1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罚款85万元。

  同时,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的叶咏蓁、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企业客户部总经理的颜承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警告并分别处罚款10万元、7万元。

  太平洋产险绍兴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2024年7月1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罚款15万元。

  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马伟国也同时被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企业官网介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专业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财产保险产品和服务。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截至2023年底,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9.48亿元。太平洋产险承保机动车辆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保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等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各类保险业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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