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泰安市红门路一岱庙一通天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
泰安市红门路一岱庙一通天街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
《泰安市红门路—岱庙—通天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5月,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目的
红门路—岱庙—通天街历史文化街区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为保护其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的文化传统,实现历史文化街区的科学保护与永续利用,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目标
全面梳理历史文化资源,明确保护对象,深入挖掘、科学评估红门路—岱庙—通天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和特色。合理划定保护范围,制订有效管控措施。建立完善的保护体系,保护以岱庙为核心的各类历史遗存,保护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社会生活的延续性,改善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提升街区活力。
三、规划原则
本规划遵循整体性、真实性、可持续、分类保护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为东至虎山路、运粮街、望山胡同一线,南至财源大街,西至红门路以西约150米、青年路一线,北至环山路以北约250米,总面积约103.4公顷。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五、规划主要内容
(一)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
“天堂仙境”至“人间闹市”体现“天人合一”的中华哲学思想;“帝王”宫城形制与“中正”礼制宗法体现独特营城理念与礼制观点;“山—城—庙,三位一体”体现泰山封禅文化中独特的山城关系。
(二)保护对象
保护对象主要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层面,同时应保护与历史文化街区相关的山水自然环境。
保护山体、河流湖泊、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地以及古树名木等自然环境要素。保护3处文保单位、5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传统封禅文化、宗教文化、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泰安艺术馆、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西门等历史建筑,老县衙大院、红门路及通天街两侧沿街及周边建筑等传统风貌建筑潜在资源。
(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
东至虎山路、运粮街、望山胡同一线,南至财源大街,西至红门路以西约150米、青年路一线,北至环山路以北约250米,总面积约103.4公顷。
(1)核心保护范围
包括红门路地段、岱庙—通天街地段、环山路地段,总面积约55.5公顷。
(2)建设控制地带
岱宗大街以南建设控制地带东至运粮街、西至青年路、南至财源大街,岱宗大街以北建设控制地带自红门路两侧150—400米,总面积约47.9公顷。
(四)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
1.核心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
(1)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展示利用、环境整治等工作,应符合相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2)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确需新建、扩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住房城乡建设、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建筑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建筑高度应符合规划相应限高要求。
(3)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历史街巷格局、尺度和铺装形式,不得随意新建、扩建道路。
(4)进行改建、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的,建筑高度、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街区历史风貌协调,不得改变街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5)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6)加强对与传统风貌不协调建筑外观风貌的整治引导,建筑样式、色彩、材质应按照本规划风貌控制要求协调街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与整治措施应坚持“小规模、渐进式”原则,有计划、分阶段进行,避免大拆大建。
(7)严格控制户外广告招牌、建筑物外太阳能热水器户外装置、光伏发电装置、移动基站、LED大屏幕及空调外机的设置,不得遮挡、覆盖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立面,不得破坏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不得影响历史街区传统风貌。交通信号灯、道路指示牌、旅游标识牌等标志系统应统一设计,并与街区传统风貌相协调。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还应符合《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8)处于风景名胜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还应符合风景名胜区相关规划、法规等要求。
2.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控制要求
(1)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展示利用、环境整治等工作,应符合相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2)加强对改建、扩建、新建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材质的引导和控制,合理运用传统建筑元素或进行适度演绎设计,使建筑具有历史意蕴,符合街区景观风貌控制要求,禁止对街区传统格局和整体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
(3)保护历史街巷的格局和尺度,新建、扩建、改建道路应保持历史风貌特征,不得破坏传统风貌格局。
(4)加强建筑第五立面、空调机隐蔽设施、户外广告店招等建筑细部的统一设计与改造,严重影响历史风貌的,应逐步整治提升。
(5)整治更新应有计划、分阶段进行,避免大拆大建,应当坚持渐进式的保护与更新模式,控制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维护传统格局,延续历史风貌。
(6)处于风景名胜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还应符合风景名胜区相关规划、法规等要求。
(五)街区传统格局保护
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三重空间、一条轴线”的历史格局与空间序列,形成“两心、一轴、两带、四区”的保护格局。其中:
两心是指以岱庙为核心的历史文化主中心、以红门游客中心为核心的历史文化次中心。
一轴是指体现“人间闹市”至“天堂仙境”泰山独特封禅文化中的文化空间序列,是历史文化轴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带是指泰山环山绿化渗透带、梳洗河绿化渗透带,严格保护和控制山水环境,体现“依山傍水、山城相依”的山水格局。
四区是指以红门游客服务中心为核心,结合周边旅游服务设施形成朝山文化综合服务区;以红门路两侧沿街商铺为基础,利用街边微小空间,提升街道景观品质,形成民俗商业游览休闲区;以岱庙为中心,修复古城格局,传承、展示泰山文化,形成仰圣文化研修体验区;以老县衙与通天街为中心,提升现状商业街巷整体风貌与景观品质,形成特色商业时尚休闲区。
附件:泰安市红门路—岱庙—通天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年)主要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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