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铁路警方获悉,暑运期间,乘车出行的旅客较多,有个别人看到他人疏于管理财物时竟“见财起意”,或捡到他人遗失财物“据为己有”。据北京铁路警方透露,目前已有3人因“见财起意”受到警方处理。
据北京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介绍,7月2日11时许,北京南开往嵊州新昌的G177次运行至曲阜东至枣庄区间时,列车乘警接到6号车厢的男旅客刘某报警,称他离开座位再返回时,突然发现自己放在座位处正在充电的平板电脑不见了。刘某反映,同车厢的一名男子有嫌疑。经调查,该男子叫董某(43岁),乘警随后从他的行李中找出了刘某的平板电脑。董某交代,他看到座位上有一台正在充电的平板电脑后,因一时贪念“见财起意”,趁该旅客不在便将平板电脑放进自己的背包内。12时许,G177次列车停靠在南京南站,乘警将董某移交南京南站派出所处理。
无独有偶,6月4日,乘警支队接到旅客刘先生报警称,5月30日16时许,他乘坐上海虹桥开往北京南的G152次列车,途中列车停靠徐州东时他到站台抽烟,等返回后发现自己放在5号车厢座位下的灰色双肩背包不见了,包内装有一台皓月银色华为笔记本电脑,价值3121元,以及1TB的希捷移动硬盘一个,价值152元。经调查,警方发现当日同车厢女旅客万某(39岁)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日17时许,万某从南京南站上车, 随身携带一个黑色双肩背包。18时许,万某从蚌埠南站下车时,携带了两个双肩背包下车。7月1日8时许,民警将万某抓获,并起获被盗的灰色双肩背包,包内的笔记本电脑和移动硬盘都在。据嫌疑人万某交代,她是一时见财起意偷走了他人的背包,现在感到非常后悔。
5月24日8时许,由赣州开往北京的K1454次列车运行在饶阳至肃宁区间时,列车乘警接到旅客晏女士报警称,自己丢失了一部VIVO 牌手机。当时她把手机放在5号车厢过道的侧桌上充电,2小时后她从中铺下来再看手机时已经发现手机不见了。接报警后,乘警立即开展工作。调查期间,晏女士下铺的男子何某向乘警主动交代,称他在下铺休息时,从上铺的缝隙中掉落下一部手机,可能是晏女士丢失的手机。经晏女士辨认,手机正是她的。随后,通过深入调查,最终何某承认他趁晏女士在中铺熟睡之机,一时“见财起意”拿走了她放在桌上充电的手机。
除了“见财起意”外,还有就是在火车站捡到他人财物想“据为己有”的。7月1日16时许,旅客吕某找到北京铁路公安处北京西站派出所民警报警,称在南进站口不慎遗失了一部华为手机。吕某回忆,她在南进站口进站前,曾在验票闸机口附近蹲下来整理过行李。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开展工作。经调查走访,一名旅客向民警反映,曾看到一名女士有弯腰从地上捡东西的动作。通过调查,“弯腰女士”是来北京西站送人的,并未进站乘车。随后,通过查找“弯腰女士”送站的朋友,民警最终联系到“弯腰女士”许某。许某讲,她确实从地上捡到过一部手机,她已经离开北京西站了。许某表示,她现在立即返回将手机交给民警。原来,吕某蹲下整理行李时,手机从兜里掉落在地上。许某经过时,捡到了吕某的手机。18时许,许女士返回北京西站将手机交给了民警,并接受了民警的法制宣传教育。
警方提醒,暑运期间,出行的旅客较多,广大旅客出行时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看到他人财物疏于管理后不要一时贪念“见财起意”,更不要捡到他人财物后想“占为己有”,违者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民警还提醒旅客,随身携带的财物要放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避免因疏于管理导致财物遗失影响行程。目前,各大火车站和旅客列车上都张贴有铁路警方的报警服务电话,旅客一旦发现财物被盗后要及时报警。
通讯员 王海蛟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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