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政府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属国资国企科技创新情况,发布省属企业首届“十大科技创新成果”。

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满慎刚介绍,近年来,省国资委始终坚持创新在企业发展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按照“能给尽给、应给尽给”的原则,不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考核激励力度,引导企业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核定经济效益指标时,落实研发费用分类视同利润加回机制,提高重大技术攻关投入加回比例,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投入合理增长机制,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山东港口集团等7户企业承担18项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发生的研发费用0.96亿元,分别按2倍、1.5倍共计加回1.45亿元。

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考核指标。2024年,在经营绩效考核中,对布局或拟布局战新产业领域的企业,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个性化考核指标;在改革绩效考核中,将科技创新指标所占权重由原来的12.5%提高至30%,充分体现对科技创新的极端重视和强有力支持。同时,强化研发投入和产出“双线”考核,在考核企业研发投入和数字化转型的基础上,新增科技成果产出情况考核,包括企业制定标准数量、获得专利数量、承担重大科技攻关、建设创新平台情况等,引导企业更加注重研发投入产出效率。

加大科技人才激励力度,促进内部分配向科技人才倾斜,充分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动力。在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中,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的关键核心技术团队,工资总额难以满足工效联动支撑的,可以予以单列;引导企业内部工资总额分配向科技人才集中的子企业或机构倾斜,工资总额增量优先用于科技人才激励。2023年,共有5户省属企业申报28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涉及人员397人,实际单列工资总额8510万元;2024年,共有8户省属企业申报33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预计申请单列工资总额12381万元,同比增长31%,工资总额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开展国有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联合省科技厅,制定我省国有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聚焦建立“先赋权、促转化”的赋权模式,赋予国有企业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部分所有权、长期使用权,激发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方面主动作为、探索创新。力争2025年底前,促进国有企业一批科技成果取得重大研发突破,实现一批科技成果成功实施转化,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适合我省国有企业实际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机制。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记者 张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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