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7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铜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2年9月26日依法受理了江铜铜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江铜铜箔向深交所提交了《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江铜铜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江铜铜箔主要从事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电解铜箔是指以铜线为主要原料,采用电解法生产的金属铜箔。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铜业”)直接持有江铜铜箔70.19%的股份;同时,合计持有江铜铜箔2.11%的股份的共青城艾湖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艾湖同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艾湖同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艾湖同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艾湖同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江西铜业之一致行动人。据此,江西铜业合计控制江铜铜箔72.30%的股份,为江铜铜箔的控股股东。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直接持有江西铜业43.69%的股份(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铜集团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净融出的江西铜业1,194,300股A股证券未包括在内),为江铜铜箔的间接控股股东。
2022年10月8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西省国资委与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控”)签署《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之无偿划转协议》;2022年11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707号),决定对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2022年12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江西省国资委将其所持江铜集团9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江西国控,江西国控成为江铜铜箔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国资委直接持有江西国控90%股权,通过江西铜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江铜铜箔72.30%的股份,为江铜铜箔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划转致使江西省国资委持有江铜集团的权益比例从90.00%变为81.00%,间接持有江铜铜箔的权益也相应减少。
江西国控系江西省国资委下属省级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但会导致公司新增间接控股股东江西国控。本次划转前,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为江西铜业,间接控股股东为江铜集团;本次划转后,江铜铜箔控股股东仍为江西铜业,间接控股股东为江铜集团、江西国控,实际控制人仍为江西省国资委。
2023年6月15日,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43次审议会议召开,江铜铜箔首发过会。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业绩下滑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191.34万元、21,788.40万元、13,772.65万元,其中2022年同比下滑36.79%。经审阅的2023年一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39.12%,预计2023年1-6月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39%至52%。2022年以来,发行人主要产品价格、加工费、加工费率均持续下跌。
请发行人:结合下游行业周期、客户需求变化、核心技术、竞争优势等情况,说明主要产品价格、加工费、加工费率是否存在进一步下跌的风险,主要产品市场供求关系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业绩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性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为上市公司江西铜业拟分拆上市的子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江西铜业等关联方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4.27%、50.30%、50.98%。发行人与江西铜业共用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办公系统等信息系统。
请发行人:(1)说明与江西铜业等关联方交易定价的原则及公允性;(2)说明与江西铜业共用信息系统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3)说明增强独立性的具体措施,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并披露增强和保持独立性的具体措施。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江铜铜箔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666.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不含超额配售权),不低于10%。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应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江铜铜箔原拟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分别用于江西省江铜耶兹铜箔有限公司四期2万吨/年电解铜箔改扩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江铜铜箔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群、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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