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大明王朝1566》中有句经典台词,“挥霍无度便掠之于民,民变在即便掠之于商”,这是历史规律,是一个系统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发生的事情,当社会财富养不起那么多蠹虫,就会发生历史周期律。


       4月1号讯,四川宜宾翠屏区“采耳店被罚22万”引发争议,这家店没有取得相关证件,但却开展医疗服务,当地卫生区对其罚款11万,采耳店未交罚款,结果被追加罚款11万,当地卫生局还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事情曝光后,很多人认为这不合理,翠屏区卫生局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
       去年3月份,李女士通过加盟的方式在翠屏区开了一家耳部护理店,主要做采耳和耳部理疗,加盟的时候,品牌方告知主要业务是理疗,疏通经络和采耳,李女士办理的营业执照上面,经营范围包含健康咨询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这两项不含诊疗服务,不能做医疗项目,但是李女士开业不到半个月,就被当地卫生局责令停止营业活动,原因是涉嫌开展非法行医,李女士辩解说,自己给顾客滴耳液是让对方体验,使用内窥镜是为了掏耳朵,云刀是采耳工具。
       事情真的是这样吗?翠屏区卫生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可写的是非法行医,翠屏区卫生局工作人员说,执法当日,该店正在用可视内窥镜对顾客检查,检查后制定了,外用加口服加古方加穴位的治疗方案,而且使用云刀进行擦耳道,这些行为属于诊疗活动,并不是大众理解的挖耳屎。


       根据相关规定,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李女士的采耳店违法所得是2千元,按照规定,不足1万按1万计算,当地执法部门有15万的自由裁决空间,当地执法大队按照40%的进行罚款11万。


       李女士被罚后并没有去交罚款,当地卫生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加罚11万,所以才有了22万罚款一说,因为李女士一直不交,所以翠屏区卫生局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曝光后,因为影响不好,翠屏区卫生局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
       小过重罚,在李女士采耳店没有造成任何医疗事故,而且是首次违反相关规定,本质上应该警告教育,因为李女士的行为主观恶性基本没有,社会危害程度很小,收入2千罚款22万,谁也难接受,不要为了罚款而去罚款,那样就变质了。


       首违不究才是合理的法规,因为没有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就应该给予普通人改正的机会,罚款不应该是目的,而是手段,如果本末倒置,那就是“掠之于民”,翠屏区卫生局表示将启动内部复查,做出妥善处理,违规罚款要适度,对方不是大奸大恶之人,没必要一下子让人家破产,对于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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