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公布了近期4起“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以及3起“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的典型交通违法案例,相关违法行为人受到了罚款200元的处罚。请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开车出行务必遵守交通法规!

曝 光

典型案例

2024年4月19日13时40分,号牌为沪ABK7***的小型轿车在延安高架路北侧,实施了“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2024年4月22日15时32分,号牌为沪AFV9***的小型轿车在虹梅高架路东侧放鹤路入口匝道,实施了“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2024年4月17日15时5分,号牌为沪AGE2***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内环高架路延安西路立交南向西匝道,实施了“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2024年4月21日12时55分,号牌为沪FH8***的小型轿车在南北高架路东侧广中路入口匝道,实施了“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2024年4月6日15时57分,号牌为沪ABG2***的小型轿车在芬菊路英伦路,实施了“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2024年4月10日16时2分,号牌为沪AFF0***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沙岗路安波路,实施了“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2024年4月9日9时26分,号牌为沪C83***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金石北路漕廊公路,实施了“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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