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玲玉,是中国无声电影时期的影星之一,她代表中国无声电影时期表演艺术最高水平,在民国时期的影坛地位仅次于影后胡蝶。阮玲玉是江青最欣赏的女演员。她在影片中扮演的大都是悲剧的角色,她这一生也是一出悲剧。

1910年,上海,幼年的阮玲玉父亲早逝,便随着母亲在一个姓张的大户人家帮佣,认识了生命中第一个男人——张达民,16岁的阮玲玉便跟张达民住在了一起,结了婚。

婚后的张达民从不工作,每天只是搓搓麻将跳跳舞,两人的生活经济来源基本靠张家的每月接济,不久俩人便分了居。

后来,阮玲玉在香港认识了富商唐季珊,并和这位茶叶大王同居。不料,穷困潦倒的张达民突然出现,因为嫉妒就到法院递了一张状子,说阮玲玉偷了他们家多少多少东西,还把这些“偷来的东西”送给唐季珊,等于把唐季珊也告进了法庭,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

1935年,封建恶势力利用有关她的婚姻讼案大作文章,造谣中伤,把一桶桶脏水泼到她的身上,阮玲玉一下子身陷前夫和唐季珊的名誉诬陷纠纷案件中,被新闻界广泛报道。

这位美艳妖娆的佳人,一生却不得所爱。她悲苦时,却常以笑靥示人;她风靡十里洋场时,却烟视徐行。因为人言可畏,她不堪忍受新闻的那些轰炸,心力交瘁而自杀。一代佳人,就这样烟消云散了。。。

阮玲玉的一生,就像一朵曼珠沙华,绚烂而炽烈地开了一季,在最灿烂的时候选择了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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