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集中阐述我国对外工作大政方针、原则立场和制度体系,对我国发展对外关系作出总体规定的基础性涉外法律。而且中国是目前第一个有对外关系法的大国,因此这个立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在对外关系领域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立法越来越有必要,这显然不只是对一些外部挑战的短期应对之策,而是着眼于中国与世界关系发展的集大成之作。

网站截图

正心正念的人,从这部对外关系法中读出来的都是很正面的东西,包括中国的发展观、安全观、文明观,以及比较系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外关系法向世界传递的实际是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决心。中国主张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反对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这些不仅是中国外交的原则性态度,还成为庄严的法律宣示和法律实践。

中国颁布对外关系法,既是在新的形势和国际环境下的自我完善,更是对旧范式的超越。通过一整部完整法律,确定了中国发展、中国外交的和平性质,反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性质,以及开放性质,以往还没有其他哪个国家这么做过。这是对美西方渲染的“中国威胁论”最强有力的驳斥。打破了“国强必霸”逻辑的中国,开创出了新的对外交往模式,具有世界性意义。中国越强大,对世界和平与稳定的贡献就越大。只要是跟中国正常打交道的国家,都不难从对外关系法中感受到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善意和担当。

与此同时,这部法律还给当下受逆全球化浪潮和地区热点冲突影响的全球治理体系提供了难能可贵的稳定性。比如,对外关系法明确了国家善意履行有关条约和协定规定的义务,还明确了国家采取措施执行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制裁决议和相关措施。可以说,对于如何正确处理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对外关系法提供了来自中国的答案,那就是旗帜鲜明地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地捍卫国际公平正义。

人民大会堂

一些美西方舆论对中国的对外关系法感到紧张,甚至试图在第一时间抹黑它,这也是不奇怪的。这首先是美国长期滥用法律行为的自我投射。数十年来,华盛顿无数次以所谓国内法对他国搞“长臂管辖”,将国际法和国际准则踩在脚下,对其他国家大搞非法单边制裁或者恐吓胁迫,许多国家深受其害。现在他们看到中国出台了这么一部法律,自然会下意识地担心中国会不会用同样的手段“报复”美国,说白了,这是他们习惯性的双标,也是亏心事做太多的一种心虚。

当然,中国的对外关系法出台的确有一个背景,那就是美国对中国的无理打压越来越过分,而中国传统上是一个以和为贵的国家,轻易不会动用反制裁工具。现在对外关系法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表明了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决心。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外关系法是有牙齿的,谁要带着恶意跟中国打交道,试图侵犯中国正当权益,谁就一定会感受到痛,这一点也是十分明确的。

在国际交往中,法律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它同时也是一个国家对外打交道的初心和态度的体现。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对外关系法的公布与施行,是中国战略透明的体现与加强。中国外交是光明正大、坦坦荡荡的,我们希望跟所有人做朋友,但也不会对损害中国利益的行为听之任之,无论是我们支持的还是反对的,都摆在桌面上。这样的大国不应该是可信、可爱、可敬的吗?!

延伸阅读

直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将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你对此有何前瞻?

特约评论员 管姚:中国最高领导人多次强调指出,中国日益走向世界舞台中央,作为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把脉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总书记深刻剖析,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我们必须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总书记要求,要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从这种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如期通过并将全面实施,这是中国全面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向前迈出的关键一步,是中国涉外法律工具箱迎来的一大重器。中央外事委办公室主任王毅撰文指出,贯彻对外关系法,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中国全面推进全方位大国外交,践行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有了强大的法律武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直新闻:随着对外关系法的全面实施,中国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又将迎来怎样的新局面?

特约评论员 管姚:今年两会期间,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的一段话,引起国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总书记明确指出,过去5年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急剧变化,不确定难预料因素显著增多,尤其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我实施了全方位的遏制、围堵、打压,给我国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美方对华所谓全方位遏制、围堵、打压,在法治领域集中表现为法律战,以各种名目、五花八门的法律与行政令为幌子,大搞挟迫外交,大搞制裁、干涉与“长臂管辖”。以目前陷于停滞的中美高层军事对话为例,中国驻美大使馆发言人刘鹏宇周三在记者会上明确表示,美方了解两军关系的困难所在,就是因为美方对华实施了单方面制裁。甚至大国防长,至今仍是美方所谓“制裁”对象,美方又有什么资格奢谈军事高层交流对话呢?因为平等对话的前提,根本不存在。

中国外交部官网上月发布《美国的胁迫外交及其危害》重磅报告,以翔实的统计数据与现实案例,论证美国以《反海外腐败法 》《敌国贸易法》《以制裁反击美国敌人法》等一系列国内法并炮制连串行政令,直接对特定国家、组织或个人实施制裁,任意扩大美国内法管辖范围,滥用国内司法诉讼渠道,对其他国家实体和个人大搞“长臂管辖”。

所以,中国最新通过的对外关系法,包括此前通过的反制裁国家法,以及不可靠实体清单等等,也是我们针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与霸凌行径,依法行使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的正当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武器。对外关系法第三十三条明文规定,对于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和限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外媒在关注对外关系法通过实施,都特别指出这是the umbrella legislation ,即“总括立法”,规管中国对外关系的各个领域,与此前更具针对性也更聚焦的《反制裁国家法》对照明显,当然,这也从侧面见证,我们的法律工具箱在不断丰富,我们的法律斗争工具与手段,也在持续完善。

中国和美国国旗

直新闻:那么境外媒体对中国外交关系法通过,还有哪些特别关注点?

特约评论员 管姚:美国彭博社将对外关系法称为中国最新通过的a sweeping foreign policy law ,是所谓压倒性全面法律,是反制西方干预的现有法律工具的集合。彭博社甚至还对照了中方对外反制裁手段的影响与实效:今年美国两大军火商洛马公司及雷神公司一家下属企业,因为对台军售,被中方纳入不可靠实体清单,但美媒认定,这一举措很大程度上只具象征性,因为这两家美国军火商在中国大陆的业务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彭博社也指出,与之相比,中方上月根据安全审查结果,对美企美光公司实施的产品禁令,则是迄今最有实质影响的“大杀伤”反制行动,美媒称,令制裁对象真正感到肉痛。

香港英文报章《南华早报》指出,新通过的对外关系法,是北京针对外国制裁与外部干预的最新法律武器,新法也将进一步强化执政党对外交的全面领导。港报认为,新法涉及全球治理、安全、司法合作以及中国公民海外保护等多个领域,港报特别关注了对外关系法第37条的条文规定,强调这意味着中国官员与官媒多年来的一个集中呼吁,正在成为现实:全面整合政治、经济、外交及军事资源,旨在全面保护中国公民、实体、资产、能源及战略通道安全等所有海外利益框的一个法律框架,已经轰然到来。

当然,外媒也注意到,对外关系法第33条也明确规定,国务院及其部门要制定必要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和机制,确定和实施有关反制和限制措施,这意味着,全面落实对外关系法,国务院在执行层面,包括建章立制与部门建设,还有大量实务工作要扎实推进。

举个眼前例子,近来美媒都在密集报道,拜登政府又要推进所谓对华智能芯片的出口限制,而其背后的执行部门,大概率是商务部下属的产业安全局。事实上,搞长臂管轄,大肆推进贸易霸凌,美国国务院、五角大楼、财政部、商务部等等,都有自己的清单工具,也都有决策执行部门。制裁与反制裁,干预与反干预的能力建设,我们必须要在国际法律斗争中不断优化。

还是那句话,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期待随着对外关系法的全面实施,它能真正长出法律的利齿,能更加坚定有效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更加坚定有效地维护国际公平正义。

作者丨管姚,深圳卫视《直播港澳台》特约评论员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