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6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6日消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因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被罚款13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于2023年11月27日作出,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时任交通银行安庆分行副行长郭庆伟、时任交通银行安庆分行集贤路支行行长唐健、时任交通银行安庆分行大客户部总经理周琳对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负有责任,3人均被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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