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18日电 18日晚间,华安证券公告称,收到安徽证监局《关于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釆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8号)。
来源:华安证券公告
安徽证监局表示,经查,发现华安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发布的涉及“左江科技”等研究报告存在制作不审慎的情形;二是在人员管理、网络安全管理、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三是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过程中,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内核把关不严,持续督导不到位。
安徽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形不符合《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 号)第三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6 号)第七条等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 第六条第(四)、(八)项、《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8 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17 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等规定,反映出华安证券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缺陷,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3 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华安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华安证券应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安徽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华安证券表示,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即行整改,加强相关业务的内控和合规管理,提升内部管理和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规范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2月5日,深交所对华安证券下发警示函,同样事关左江科技相关研报。
深交所表示,2023年1月31日、2月25日、3月25日,深交所上市公司左江科技(300799.SZ,以下简称左江)连续三次发布了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3年4月25日,华安证券发布了题为《算力领域的璀璨明珠,DPU放量乘势而起》的深度研究报告并推荐买入左江。经查,华安证券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分析结论依据不充分,结论不审慎,未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公司对研究报告质量审核把关不严。
深交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会员管理规则》第4.13条的相关规定。根据本所《会员管理规则》第11.5条和《会员管理业务指引第2号——会员违规行为监管》的相关规定,现对华安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华安证券对此应高度重视,针对违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公司对研究报告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保障研究报告信息来源合法合规,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充分揭示投资风险,避免误导市场。
公开资料显示,华安证券主营业务包括向大众及高净值客户提供代理股票、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金融产品销售,融资融券,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等产品和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辅导、保荐、新三板挂牌、股票和债券销售、并购重组财务顾问、资产证券化等服务;向银行、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等各类机构投资者提供综合化服务;以自有资金开展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大宗商品以及相关证券衍生产品和基金产品的投资交易等。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
业绩方面,华安证券已披露2023年业绩快报,年内营收36.54亿元,同比增15.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1亿元,同比增8.4%。该公司提到,权益性证券投资收益年内有较大增幅,带动公司经营业绩同比提升。
二级市场上,截至2月8日收盘,华安证券报4.66元/股,公司总市值219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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