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被警示
32
0
相关文章
近七日浏览最多
最新文章
中新经纬4月17日电 因在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违规,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被警示。
来源:宁波证监局网站
宁波证监局网站17日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经查,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在为宁波象港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法律意见书》所载内容不准确,未注意到《募集说明书》中存在的援引法律条文错误、律师事务所住所名称错误及签字律师姓名错误等情形,对《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存在错误,违反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二是《法律意见书》部分内容与工作底稿存在矛盾,且存在援引已经废止规章的情形,违反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条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监会公告〔2010〕33号,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第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三是工作底稿不完整、不规范,存在将其他项目资料或与本项目无关资料归入底稿的情形,违反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及《执业规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官网显示,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是宁波地区成立早、规模大、总营收与人均营收位于前列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全所执业律师超190人,在刑事、知识产权、破产重组、行政法、建筑房地产、金融等不同领域拥有多名专业律师。(中新经纬APP)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