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建立应用型人才和技术型人才发展‘双通道’。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才,优先在科研序列破格任用或提拔。”3月26日上午,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国资委科技创新处(央企服务处)处长刘红民介绍了《省属企业科技创新“1551”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8年)》中政策设计的创新点。

研发投入机制方面,鼓励支持企业探索建立独立核算、免于增值保值考核的研发准备金制度。尝试由山西省属企业联合出资,适度撬动社会资本,共建创新引领基金。

激励保障机制方面,对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的山西省属企业,探索实行结构化或者复合挂钩方式确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对应用基础研究科研骨干人员历史贡献在薪酬分配激励中未充分体现部分予以薪酬补偿。建立应用型人才和技术型人才发展“双通道”。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才,优先在科研序列破格任用或提拔。

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方面,探索开展项目组科技攻关模式,开展岗位分红、项目收益分红。提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示范应用场景项目补贴政策。

考核分配机制方面,探索建立山西省属企业科技创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科技创新分类考核。对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的山西省属企业,将相关任务纳入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容错纠错机制方面,企业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严格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在推进中长期激励等制度改革、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开展原创技术研究、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重大装备国产化等工作过程中,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容错处理。

(来源:山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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