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礼仪之邦,单论“礼”的由来,有着多种多样的传说,远至周朝时期,就开始用“礼”规范人的一切行为。
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非常注重礼教与礼制,明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人统治的王朝。统治者也选择用礼去规范各个阶级人们的行为。
明朝建国之初,就集结了一大批儒家学者写了一部《大明集礼》,可以看出”礼“在明朝人心中的重要程度。
明朝礼观念的发展既有融合又有创新,具体是如何演变的,可以从下几点进行分析。
一、“发乎情,止乎礼”礼与“情”的关系
如果明朝人完全按照儒家思想中的“礼”去规范自己,那人生必然就会缺少很多“乐趣”。
诸如“男女授受不亲”在与“嫂溺援之以手”产生道德观念上的冲突时,明朝人选择站在孟子这边,用仁义来解释礼教制度与人性原理之间的矛盾处境。
明朝人礼观念的最大突破在于,由”以礼为情”转向“礼由情生”。
明朝礼的转变思路是有迹可循的,一代大儒王阳明在对“博文约礼”进行解释时。
就将这里的“礼”解释为“理”,“约礼只是让此心只存在一个天理”这里就体现了儒家中“述而不作”的思想传统。
王阳明举行丧礼期间,就明显体现了“礼”和“情”之间的不和谐。
王阳明居丧,“有时客未至而恸哭,有时客至不哭”,这里大哭代表对亲人逝世的悲痛,但是“客至不哭”又显得有些失礼,往往会使人产生怀疑。
居丧应当哀伤,痛哭,似乎成为一种礼之当然。
对此王阳明做出其他解释,居丧期间的所有感情来自内心的悲痛,不应该由客人在不在场决定,客人在时的悲伤不是真正的“礼”而是一种“作伪”。
对于王阳明的言论各家众说纷纭,但是此事也代表了某些特定的时期,“情”是凌驾于“礼”之上的。
另外一件代表“礼”与“情”之间关系的事,莫过于“服内生子”。
在守孝期间生子,对于传统儒家礼仪思想而言无疑是一种挑战,湖南一位名气颇大的老儒,在守孝期间生下的孩子就被沉入江中。
明太祖朱元璋在为《孝慈录》撰写的序文中,有云: “禁服内生子,不近人情”。在这里明朝人达成一种共识,礼仪建立使用应该是基于人情的,也就是“礼由情生”。
传统儒家思想中近乎严格的用违背“礼”代表人丧失“情”的做法被明朝人抛弃,转变成“礼”是“情”的衍生。
二、“知行合一”礼的“内外”辨析
“礼”的内外认知更像明朝人是对于“礼”的真实理解。“礼”究竟是一种外在规定的礼节,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还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体觉悟?
关于礼来自于自我内部所产生的说法,可以追溯到孟子所言的“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
孟子所说类似于礼之类的善意并非是外部的约束,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这一点也被明朝人所认可。
将礼作为一种内心的觉醒,而不是外在的行为习惯,这一点得到了明太祖的赞同。
“孔子万世帝王之师,其斟酌四代礼乐,实为万世之法,乘木辂何损于祭祀? 况祀事在诚敬,不在仪文也。”
这句话出自朱元璋的口中,“诚敬”是来源于内心的真诚,“仪文”不过是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罢了。
明朝王阳明“心学”的崛起,也将礼源于心的思想深深的种植在明朝人的礼观念中。郭鸿胪居丧期间“自始死至于禫,哭踊居食,皆中于制”的行为,被称颂为“知礼”。
但是有一天,王阳明见到一个孩童在母亲死后“入室求其母不得,号而不乳者三日,恃粉糜以生”,便向同行的弟子说,郭鸿胪不如这个孩童更加懂“礼”。
在王阳明看来,发自内心真正的悲痛的真实情感是远远大于外表的那些繁缛礼节的。
这也是阳明学真正所表达的核心价值,“心”觉悟的内在一致性。王阳明的礼观中大致可以将礼分为以下四项:
一是礼与情之间。先王制礼,“皆因人情而为之节文”。至于“人情”,则天下古今之人,“其情一而已矣”。也就是说,人情是共通的,以情来立“礼”那即使过了千秋万代也不会出错。
二是礼“可以义起”。王阳明认为,礼的制定,或因传统古礼有所缺失,又或者是现在与过去的风俗习性有所不同。
假若“反之吾心而有所未安”,那么“可以义起”。这些话的观点无疑是将“心”的地位提高在“礼”之上的。
三是“礼”与“非礼”的区别,如果仅仅呆板的去使用古礼,并不是发自内心去理解,这属于“非礼之礼”; 而真正的“礼”,则是“不相袭”。必须“顺吾心之良知以致之”。
仅仅遵循古“礼”而违背自己的良知行事那算不上真正的礼,也就是“非礼”,只有做到顺应良知,才能做到真正的“礼”。
四是“礼”的简易化,基于王阳明的“礼”可以义起,将“礼”与外在一些繁缛的礼节区分开,而是发自内心的良知,这样让人们更懂“礼”,也更能做到“有礼”。
王阳明之后的王氏后学将这种礼观进一步加深,确立了作为“己”“我”的内心自觉性,而且将“礼”的恒定标准定为“大同于俗”或“同人”上。
明朝的普通百姓在此基础上也能做到“知礼”,“懂礼”。
三、“君子行礼,不求变俗”礼与俗的对立
在明朝,想要“礼”真正贯穿到各个阶层,就需要将“礼”“俗”化,简易化,才能运用到地方社会的治理实践中去。
贯彻“礼”,就需要解决一个儒家思想传统中的矛盾问题,“非天子不议礼”,谁有权利制作“礼”,去规范民众行为?
儒家的传统观念中,礼的制定有着明显的冲突。
在《中庸》中记载着“非天子,不制礼,不制度”,但是在“仲尼祖述尧、 舜,宪章文、武,上律天时,下袭水土”中又记载着孔子制定“礼”。
在士人心中,孔子作为“圣人”,是“礼”的不祧之祖。以孔子为代表所传承的儒家礼制,需要得到绝对的尊重。
王朝的开国之君,制作礼乐,功在社稷,称之为“祖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同样不可僭越。
对于“礼”的本义,应该遵循时代的需求,不能一味遵循古代“礼制”,王朝的天子参与制礼,是为了顺应国家的需求。
天子制礼,往往会掺杂许多政治因素。明朝嘉靖年间,为“大礼”议事,从最初的礼之争论,转变为政治斗争。
当时主要持有两种观点,以杨延和为代表的朝臣,持有传统礼教制度的观点,反对明世宗参与礼法制作。
另外一派则揣度明世宗的用意,投机取巧,阿谀奉承获得明世宗的信赖。两派争论不休,这对于传统礼教产生很大的冲击,导致明朝中后期很多文人雅士开始“挣脱”传统礼教的束缚。
明时期一位文人给袁宗道的书信中就写道,“乾坤是一大戏场,奈何龌龊为,絷人于苛礼。”
这里说的是,人生就是一场戏文,大家想做戏台子上的皇帝,强盗,书生无论何种角色都应该遵循内心,而不是由他人决定。
这种言论就完全摆脱了传统礼教的束缚,是一种趋向“自由”思想。
礼与俗相结合,礼立本于传统,是束缚,“俗”是自由的。明朝郑棠将此定义为“养”,“足以安养”,就是说只有身体的物质需求被满足,才能更好的实践“礼”。
明朝礼的制定需满足“治贵因民”,不能用礼去强行规范民间的生活习俗,否则就会适得其反。
南京兵部尚书湛若水曾在除夕夜下令禁止百姓“毋得焚楮祀天,糜财犯礼”,此令一出,民间怨声载道,反抗者屡禁不止,最终不得不废除。“礼”与“俗”之间一直是一种对立关系。
天子制礼,违背传统思想,文人为挣脱“礼”的束缚,去质疑“礼”。礼若对百姓强加管制,则会得到反抗,这不仅是明朝人的矛盾,也是现代人的矛盾。
结语
明朝中礼观念的转化是经过思想碰撞的,王阳明将儒家思想中“礼”较为反人性的部分完美的转化成“良知”,遵礼并不是一味的追求理论,而是自内心而起。
明朝礼的内外之争将“礼”从浮于表面的“礼文”演化成内在的觉醒,将贵族化的“礼”,平民化。
但是想要将礼作为手段去束缚民众时,就要将“俗”考虑在内,不能过于一意孤行,否则就达不到想要的效果。与其说这些是礼观念的转变,不如说是封建王朝人们思想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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